郑书记:
我知道,为了岳池您很忙、很累。只打挠你十分钟时间,我把事情给你摆下: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利用招标代理非法挪用投标保证金近1000万元,至今已2个月,涉及几十家公司。
岳池县苟角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控制价1600多万元)由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岳池县宏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苟角镇政府)作为该工程建设方(业主)。投标保证金打入该代理公司账户上,今年5月26日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月29日在四川省公共资源网上中标公示,公示投标公司34家,除三名中标候选人外,其余31家投标公司全部废标。按四川及广安招投标相关规定,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未排上名次的公司就应该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公司多次联系该代理公司和业主退还投标保证金,都是以各种理由搪塞。6月中旬,多家公司汇集在该代理公司,听说只退了几家公司的保证金,而该代理公司账上根本就没有钱,投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早被挪用,每家公司的保证金为33万元,应接近1000万元。听说5月份股市好,拿去炒股,被陷起了。据了解该代理公司还有好几个项目的保证金也没有退还。
在省招标总站的协调下,该公司于7月2日当到业主代表宋先生的面给我们出据了承诺书(见附件),承诺7月9日前全部退还所有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到了7月9日又弄了一个告知书(见附件),说是要签订一个《退款协议书》,约定给利息。业主说施工合同已于7月7日签订,早就该退投标保证金了,33万对施工企业来说的重要性,不可能又被拖入借贷关系上来。找业主,他们也没有法;找市发改,说没有在他们那里备案;找省发改、省招标总站,说去法院起诉。岳池的工程去投标,交的投标保证金就这样收不回来了。
现在该代理公司不但不退保证金,还倒打一耙,说这些要账的人挠乱了他公司正常秩序等,还要起诉投标公司,天理良心何在。
现阶段的招投标制度这样健全了,网上报名,保证金专户,电子标等。某些人为了方便招标,找到了这样神通广大的代理公司(好几个甲级资质,又是省招标协会副会长单位),还能走十几年前的招标程序:发纸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本计400多页,不给电子版(给废标设条件),所以出现这么多家公司废标(见附件),有可能自己安排的公司就给电子版;当时很多类似项目(省发改在2013年就将国家专项资金3000万以下的项目,下放到地市交易中心了)都在广安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如顾县镇的项目等),而该项目却由该代理公司安排在省上备案。投标保证金转入该公司账户,为诈骗投标保证金打下埋伏。
希望书记能给予过问,给投标人一个公道。也希望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和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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