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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大病医疗的春天已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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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居民大病医疗的春天已来到
原标题:七问“大病医保”:谁受益?资金何来?如何实施?
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这一举措对于持续深化医改,瞄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痛点”,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守住社会保障底线,有重大意义。以前对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现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区,一旦患了大病,会给一个普通家庭经济状况带来灾难性的压力。
会议就什么是“大病医保”? “大病”如何界定?资金从哪来?覆盖哪些群体?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二次报销”后自付部分仍有困难怎么办?具体如何实施?等问题作了具体的答复。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这样说:“有工作的,或者是事业单位或者是生产单位、企业单位,这个是属于城镇职工基本保险。现在讲的是居民的大病保险,这是指城市里面以及乡村里面的一些居民,有工作的有正式职业的不属于这个范围。”
我们期待也希望对大病医保的改革能够真正的进到千家万户,让更多的老百姓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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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顶啊,好贴不顶是一种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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