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南充市英伦城邦一期业主。我于2013年12月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付清了合同规定款项。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贵公司应于2015年0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于本人,但本人从未收到贵公司的通知,(无意得知)本人于2015年06月19日到贵公司领取的 《英伦城邦住宅入伙通知书》 , 通知我2015年06月26日到南充市英伦城邦售楼处进行交接。我于2015年06月26日前往贵公司指定现场办理交付手续。证书齐全吗?喊业主先交钱再验收房子。没有任何部门管你们吗?你们态度这样恶劣,告知业主你有两个选择1、马上交房契税2、不接新房钥匙。你们的员工培训就是这样的吗?这样的话是该对业主说的吗?任何情况下交钱才给看房子。退一万步说,你们违规操作收业主的房契税,态度也该好点塞,天底下哪里有收钱还给人气受的道理。 去退钱,互相推诿,弄得我感觉到处求人,把地税局的红头文件给销售部看,回答是:我们未接到任何地税局通知。难道税务局出的红头文只是摆设,对开发商没有执法能力吗?这么热的天气,翻来覆去跑这么多趟,让我情何以堪。请网友些转发,避免这样的事情继续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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