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0489|评论: 40

关于岳池合伙建房的上访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1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 访 信
岳池县人民政府:
信访人:岳池县《东方丽都》915户合伙建房人
信访请求:
一、强烈要求东方丽都建房委员会公布该建筑工程的所有合同、协议及账目明细,依法维护915户合伙建房人的财产权。
二、依法追究承建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三、依法审核东方丽都建筑工程承建商四川诺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的资质。四、督促东方丽都建房委员会根据《岳池县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依法承认915户合伙建房人资格。
五、督促东方丽都建房委员会根据《岳池县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按照成本价分房。
六、督促东方丽都建房委员会根据《岳池县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三条,将车位、架空层、门市和剩余住房的收益返还给915户合伙建房人。
七、分房后每户需要有一份验收部门出具的分户验收合格报告,没有原件至少允许我们留一份复印件。
信访事实及理由:
一、《东方丽都》是我们岳池县国土局、纪委、信访、组织部、政法委、县委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共十家单位员工于20115月份在市场房价过高,大家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是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全体合伙人本着完全自愿、风险共担、效益同享的原则,进行合伙购地、建房和分配的自住型项目。为此,十家单位牵头,在没有合伙人选举和同意的情况下,由他们指定人员成立了岳池县《东方丽都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制定了《岳池县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章程》。20115月份由915户合伙户在该霸王章程上签字并交纳每户5万现金开始筹备,截止201412月底,各合伙户均向建房委交款累计30万元整,其中有预定车位的合伙户另行交纳了57万元的车位费。根据该《章程》第二章第七条,建房委员会应依照约定向合伙业主代表报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但是,时至今我们915户合伙建房人中的绝大部分人不知道该工程的运行状况和财务状况。剥夺了我们915户合伙建房人对该建筑工程的所有合同、协议及账目明细的知情权。
二、由于没有看到合同,我们业主不知道具体的交房时间,施工期间业主们也曾多次想去施工场地观看,但是由于工地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所以,业主们没能如愿,业主们只是在项目外围墙上看到了施工场地的三标一牌上看到项目竣工日期是20141030日。建房委也承诺2014年底分房,可是每次业主去建房委咨询分房日期,建房委就推下个月,下个月,这样拖拖拉拉到20157月初建设工程还未全面竣工。强烈请求县政府督促建房委依法追究承建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三、由于没有公示,我们业主没有看到中标通知书,不知道建设单位具体是谁,到了2013年4月开工进场时才知道是四川诺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在网上查,看到当时的四川诺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还只有施工总承包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是在2014年6月才取得的。而二资质只能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我们东方丽都是33层,建筑面积125574平方米,这在当时,四川诺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是没有资格建设的。也就是说,这是违法的。恳请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方面重审承建商的资质,坚决打击违法乱纪之事,让我们915合伙建房人放心。
四、根据《岳池县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合伙发起人为陈健康、凌均和等组成个人合伙人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有权决定合伙人的初始条件。符合初始条件者在交纳第一笔资金后成为合伙人”。20115月份由915户合伙户签署合伙章程并交纳每户5万现金成为东方丽都的原始合伙人。201542日下午,建房委开会宣布增加了7人,现为922户。根据《章程》,我们915户业主不承认这增加的7户,这7户不得享受原始合伙人的返利权利。
五、我们915户合伙建房的目的就是因为市场房价过高,大家无力承担,是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全体合伙人本着完全自愿、风险共担、效益同享的原则,进行合伙购地、建房和分配,然后自住。大家凑钱,合伙修建,住房肯定按成本价结算。可是建房委却在2015618日晚上的会议上宣布:基本定价:按4300元每平方米计算。否决了《岳池县个人合伙建房委员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按照成本价分房的规定。强烈请求县政府领导督促建房委按照章程办事。
六、车位、架空层、门市和剩余住房出售后,除去这些的成本后的收益应返还给915户合伙建房人。而不是922户。
七、花近四个亿修这东方丽都,1、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2、门窗安装质量,3、栏杆安装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室内空间尺寸偏差,6、给排水工程质量,7、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等方面是否合格,请验收部门出具分户验收合格报告,没有原件至少允许我们留一份复印件。好让我们业主住得安心。
我们希望政府通过现象看清、查清本质。
现象是房价高、地价高、发包价高、建材价高、设计差、不让业主查账、打压维权代表、建房委几个人说了算、去年将七套房权让给七个转卖而享受2011年原始合伙人才有的升益权、交地和工程延期、不准业主过问修房大事,等等。
    本质是:建房委单方制定霸王章程,打着十个大单位的旗号以福利建房为诱饵招览员工按手印交钱入伙,然后由房建委大权独揽,为所欲为,将近千户业主冷在旁边无权当家理财,任其摆布。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此乃普世真理。在腐败高发的近五年,就出现了丽都的上述现象。四个亿的资金,就让建房委十几个随意玩,账都不让真正的主人查验,其中奥妙,有谁可解?你要选代表维权,他们以维稳的特权对准出资的业主是在破坏岳池的安定团结,打压不留情,撤职写检讨……
    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度里,怎么会這么不讲理、不讲法?若是房建委真的光明磊落,就应还权于主人,让业主看合同、查原始发票,接受财会、审计的监督,按职责向业主们报细账、作解释。们怕些啥?越心虚害怕,说明们做了亏心事,害怕面对人民、面对法律。
    在讲法讲理的开放社会里,人权财权都受国法保护,人们的知识水平和觉悟程度并非个别人的估计那么低。压是压不服、吓也吓不倒,业主们团结一致的力量是无穷尽的,请县政府领导依法依责作为,给业主们作个交待。
建房委不拿业主利益当一回事的种种表现,欺诈业户、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的行径,给广大业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积怨甚多,目前,915户合伙人不稳定情绪日增!此前,业们曾多次去过建房委咨访,但答复含糊不明、费解,业主委员会代表向建房委提出查账,也遭拒绝。可以说,多数业主集一生辛苦积蓄才凑足30多万还有很多是贷款建房,建房委这种作为,业主们失望心冷。   
基于以上所述问题,东方丽都915户合伙建房人全体强烈恳请政府本着为民服务,建设和谐小区的宗旨,以保一方百姓乐居安定,对本小区业户们的信访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妥善解决为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8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7-1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需要严格执法,才会保障品质,回归信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19:31
岳池商城国际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20:23
不认可转让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20:30
按章程办,该公布一定会依法依规公布,章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户不认可,我们不能被转让户把场合搞乱了,影响分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20:38
产权只能办到原始合伙人头上

发表于 2015-7-1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到这么多实权部门的合伙建房也出问题。。。胆也太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22:29
广安下面众态百出,怎样一个乱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1 22:59
今年广安市的房地产开始出事了哦!!!也有楼盘还在涨价卖,大家要当心,不然钱出去了没房但老板走了,损失&麻烦令数年恢复不了元气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08:04
广安集资房怎么这样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08:10
权利部门都这样,老百姓何处申诉???

发表于 2015-7-1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上的领导早换了,哪个得管这个事。

发表于 2015-7-1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丽都》是我们岳池县国土局、纪委、信访、组织部、政法委、县委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共十家单位员工)还写什么上访信啊,都是领导级别的!

发表于 2015-7-1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信有不有用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13:31
楼上的某些同志请注意用词。什么是转让户?又是什么人搞乱了秩序?搞清楚哟。

发表于 2015-7-12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权力部门,直接安排人查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写什么信。

发表于 2015-7-12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不能买期房。。。。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70.x 发表于 2015-7-11 20:30
按章程办,该公布一定会依法依规公布,章程规定不得转让,转让户不认可,我们不能被转让户把场合搞乱了,影 ...

你不认可转让户为什么那么多领导收人家接受转让 的业主转让费,高的多达十万!!!十万哟!有本事让收转让费的领导退了所收的转让费并按照市场上借款利率返还人家接受转让人的所有钱款,你能办到我就能代表所有接受转让的业主退还东方丽都的产权!!!你能吗?你个怂货,牙尖嘴利的就晓得在一边坐享其成,还满嘴官腔,你以为你是公务员就比接受转让 的业主高级?你摸摸你自己良心,你对得起你端的饭碗吗?你敢睁眼看你头上 的国徽吗?你能心安理得住进丽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7-12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82.x 发表于 2015-7-11 20:38
产权只能办到原始合伙人头上

你说了算?你能代表中央哪一级领导?别狗急了跳墙似的拿这办产权 的事来吓唬谁,这岳池东方丽都915户合伙建房业主中接受转让 的还真不少于458户,别说你吓唬不了,就算你真能办到把已经改名 的转让业主产权办到原始合伙人头上,你们那些转让了名额收了转让费的领导打着单位合伙建房集资牟利的事实也就坐实了!这口锅呀,太大,你背不起!;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12 21:51
岳池这些是官官相护!不怕老百姓告、也不怕老百姓闹!反正他们都是有实权在手!钱钱都已经到他们包包头了,估计我们老百姓就是有天大的委屈也没得哪个有关部门来管哈了!大不了就是一直拖延不交房!悲哀啊!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