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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男子不满他人插队南充火车站大打出手 头部满是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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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3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西城市读本讯(刘伟 记者 尹秦)端午节小长假,本来是市民出行探亲旅游的大好时机,但两名准备出行的旅客却在南充火车站售票厅上演“全武行”。近日,南充市民曾某不守规矩强行插队买票,不料此举惹怒排在第三的中年男子的刘某。两人发生激烈争执,成都铁路局公安处南充火车站派出所民警闻讯及时赶往制止。

  18日下午6点30分,在南充火车站售票厅内,旅客们正排着队依次买票。这时,一名瘦弱的曾某突然插队到13号窗口第一位想优先购票,此举惹怒了排在第三位的刘某。该男子摆手示意不让其插队,但曾某仍然将身份证和银行卡递进购票窗口,身材高大的刘某见状,一把将曾某推开,曾某也不示弱的还手一推。这一举动惹怒了刘某,于是,他一拳头砸向曾某面部,曾某挨了一拳后,也握住手机,对刘某的头部一阵猛砸。双方你来我往,互相挥拳往对方身上“招呼”,完全不顾售票厅工作人员的劝阻和旅客诧异的眼光。

  直到民警赶到现场,两人还扭打在一起,互不放手。经民警和保安现场警告后,双方才悻悻地松开了手,这时刘某的头部已满是鲜血,手上的身份证被折断。而曾某的脸上、颈部也是青一块紫一块,拿在右手的手机屏幕也裂成几块。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其送至川北医学院治疗。

  经成都铁路局公安处南充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调查,曾某叫曾某,27岁,南充人,准备购票到成都过端午节。中年男子刘某,50岁,黑龙江人,在南充出差后买票回家过节,两人因插队购票发生争执和肢体上的冲突,造成刘某头部划破长两公分的伤口,曾某脸部、颈部软组织挫伤。鉴于两人要留院观察,南充车站派出所要求双方随后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6月20日,当事双方共同来到派出所,提出希望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进行调解,由刘某一次性赔偿曾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仟肆佰圆整,当场赔付,双方都不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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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3 09:06
mnp,丢南充人的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3 09:13
呸,赔个屁,要不要脸谁让他插队!该背时

发表于 2015-6-2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好排队者该遭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3 09:16
南充公安怎么宣扬正能量的,应该重罚这个蒸馍。

发表于 2015-6-2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遭

发表于 2015-6-23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处罚那个姓曾的,为什么处罚刘姓人员,搞不懂,由于姓曾的插队才印发后面的事情。

发表于 2015-6-2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凭什么要赔偿?!不问事件的起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3 09:40
貌似刘某受伤重一点,且曾某错误在先,没看明白

发表于 2015-6-2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不对,但是没素质的恰轮子的些也不值得同情

发表于 2015-6-2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失公正

发表于 2015-6-23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处罚曾某

发表于 2015-6-23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丢南充 的脸

发表于 2015-6-23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某有主场优势 找点人找点关系就搞定 妈的 垃圾公安!

发表于 2015-6-2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顶。。

发表于 2015-6-23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调解得很好,充分弘扬了插队光荣,不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规则。
各种碰瓷的,插队的可以乱来了,有人敢阻拦,哼哼,钱准备好吧。


发表于 2015-6-23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丢南充人的脸,最求讨厌这么插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6-23 10:27
南充公安办案不公正,欺负外地人。

发表于 2015-6-2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能量在哪里 ?大家应该都不喜欢被别人插队吧,有这样的人阻止插队应该鼓励,社会应该多一点这样的人!

发表于 2015-6-2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某,恶人,派出所,怕恶人。地方保护,息事宁人,正气不张,丢南充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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