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郫县出租车车主兼驾驶员,我们自己出资购买了出租车车辆和经营权证。根据国家法律挂靠在郫县蜀凯、环宇出租汽车两家公司,在我们经营中蜀凯、环宇两家公司利用垄断地位对我们进行剥削、压迫,我们敢怒不敢言。今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鼓励打破垄断。让我们看到了中央领导心系群众,为老百姓办事实、办好事的决心。我们也看到了我们美好的未来。我们50个辆车(每台车由两个人共同出资购买)100个股东共同决定组建我们自己的属于我们的出租汽车公司。
这本是中央对勤劳人民的鼓励,提高勤劳人民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惠民利民措施。我们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在郫县工商局注册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在税务部门取得了《税务登记证》,依法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好了户,租了合符国家要求的办公场地,成立了郫县知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依法在交管所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就只等郫县交通局给我们核发《道路运输许可证》了,我们就可以运营,以更好的精神面貌为人民服务,并提升服务水平。看似一切都很顺利,我们在为国家的政策叫好,为我们的明天憧憬。
这时郫县交通局设置的障碍出现了,这些障碍也是专门针对我们的。交通局要求成立出租汽车必须达到50辆的规模,又以我们产权不明晰为由拒绝审批。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成人发(2012)2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并未对成立出租汽车企业有具体车辆数目规定。由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政府只享有公共资源配置全,所以不存在政府将出租汽车经营权收回的问题。还有我们产权不明晰是我们购车时被公司骗了,以给办理《道路运输证》过户为由,蜀凯、环宇两家公司收取了高额过户费而未给我们办理过户,且证据提交给了交通局,以此证明我们是实际使用者。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不能公顶私卖。郫县交通局一直未就此问题给予任何处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包庇。
我们由于已经在交管部门过了车辆的户,现在不能营运,只能等到郫县交通局给知贤公司按照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条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颁发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才能以知贤公司的名义依法经营。现在两个月了,我们跑了交通局不知道多少次了,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100个家庭几乎都是靠开出租来维持,现在断了家里的经济来源,很多家庭都出现了困难。有的在为孩子下学期的学费担忧,有的为了房贷发愁,有的是在银行贷款买的车,现在几乎已经都不能按时还款了,还有甚者为了改变家庭收入接了民间贷款来买的车,现在都快要愁死了,还有的家中有病人需要长期服药,现在生活也已经陷入窘迫。
请郫县交通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早日为我们知贤公司办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依法公正处理蜀凯、环宇两家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该取缔就依法取缔,该送司法机关就送司法机关。很急切希望问题得到早日解决,早日恢复营运,我们现在不在是为生活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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