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州区发改局价格科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东、西客运站搬迁,线路、里程等发生变化,2007年所制定农村客运票价已不适应农村客运市场发展需要。巴州区周边各县区因享受“省直管县”的优惠政策,相继上调了农村客运票价,造成巴州区农村客运经营者也随之随意涨价,乘客反映强烈。近日,巴州区发改、交通等部门对巴州区农村客运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成本调查和监审,参照周边市县农村客运票价水平,并按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结合农村客运实际,经报巴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巴州区农村客运价格。此次农村客运票价制定标准为:25公里以内(含25公里)农村客运线路运价按0.4元/人公里核定,25公里以上农村客运线路运价按0.36元/人公里核定,农村环线公交按0.4元/人公里核定。 据悉,农村环线公交价格由交通部门具体测算,发改(物价)部门审定后并公布实施,凡以后由于线路、里程的变化,需要调整客运票价的,由各运输企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拟定票价方案报巴州区发改局(物价)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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