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约谈十条规定,若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存在违法采编、转载新闻信息等九种情形,主要负责人或总编辑将被“约谈”。 当前,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人类已经进入了互联网信息时代。可以说,互联网就像空气一样充斥着人们的生活,人们早已经习惯从互联网上获取信息。但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网站出于商业利益考虑,管理缺位,审核把关不严,炒作恶俗低俗信息,甚至造谣传谣,纵容淫秽色情、低俗、封建迷信、暴恐等信息传播,严重破坏网络环境,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利用互联网干起违法犯罪的事,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 互联网的发展亟需进一步有效规范和管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发布的“约谈十条”,其实是一种创新。“约谈”是党委或纪委常用的一种工作手段与方式,带有一定的政治警示意义。如今,“约谈”被用于互联网领域,可以进一步有效规范网络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站负责人的行为,为净化网络环境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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