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出租汽车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行业发展初期,受当时市场需求和行业实际限制,我市出租汽车主要在客运集散地和经济发达区域等相对固定的经营区域内运营,造成了目前我市出租汽车按照属地管理、分区营运的格局。按现行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规定,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五城区(即青羊,武侯,成华,锦江,金牛)行政区域和双流机场和机场高速范围内的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五城区以外其他地区(市)县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由当地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近年来,伴随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我市中心城区与周边二圈城联系日益紧密,区域互通融合的趋势十分明显,居民便捷出行需求增长迅速,对出租汽车客运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心城区与二圈城之间出租汽车跨区域营运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解决出租汽车分区营运不便居民出行问题,我委目前正有序推进我市出租汽车一体化工作,逐步实现出租汽车全域成都概念。 特此回复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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