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充市南部县平桥乡东观庙村的一位农民,常年在外务工,收入微薄!家里上有三个老人下有小孩、共6口人!负担重!由于2008年地震我的一层平房出现了裂缝、一直没有加固。去年回家发现房屋漏水厉害了,老人在家住有安全隐患!现在我想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固房屋再在上面建两间房子住宿!外墙简单贴砖屋顶盖瓦!可是村里干部说不允许建、要到南部县城建局画图办证、要建房必须按照新农村标准建、像别墅一样二层小洋房!建好后还要验收等等。可是我条件和经济有限,修不起!不修住房又不够,最后一打听其它村没有说一定要按照新农村样式修,取决于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地理位置!我们村本来就偏远、不靠近场镇、就是纯粹的自然村。请问我该怎么办?村里有人修房是按照新农村修的,花了20多万,很是气愤,不适用、根本就没有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查、我也写信了很多次!没有回复。难道面子工程和政绩是牺牲老百姓利益来的吗?请问国家是否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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