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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街边违法停车处罚标准升至150元,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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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对街边违法停车每次只罚款50元, 现在要提高处罚标准了!”昨(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5月10日起,街边违法停车每次处罚标准从过去的50元提升至150元。习惯把街头乱当停车场的司机可要当心了!

从10日起 乱停车辆处罚标准上调

“究竟把车停在街边等交警贴罚单,还是把车辆开到收费停车场交费停放?”如此小事, 曾真实地考验着很多司机的法治意识。

“我到宾馆停车场停一夜车要交20元,白天按每两小时5元交费,一天一夜共计要交50元,但把车辆停在街边每天罚款也是50元。”市民李先生说,在停车拥挤的时候, 一些司机索性在不显眼的街道停车过夜。这种现象让司机尴尬,也让执法人员尴尬。

但是这种情况将被彻底扭转。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发布消息称, 从5月10日起,我市统一上调街边临时停车处罚标准,从过去的50元提升至150元。对恶意停放的车辆,将一律拖走。

记者了解到,调整过后街边违法停车给予处罚有3项适用标准: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放(在禁止停放路段、严管街、黄色禁停线内停放)的,记3分,罚款200元;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50元;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50元。

修订代码 系统默认“最高限额”

“此次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调整是省公安厅统一作出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李德双介绍, 全国交通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国共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但过去四川省出台的实施办法, 把一些处罚标准调低。 以街边违法停车行为为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在原来四川省的实施办法却规定,“机动车在街边乱停乱放,阻碍和影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至50元罚款”。

李德双还说,由于实施办法的标准不同,全国各地“同案异罚”现象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日前省公安厅重新出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表修订表(2015-1)》, 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调整。其中超速违法行为调整也明显,由过去34个违法行为代码细化为172个新代码,违法行为处罚也变得更为客观。 按照新的代码修订标准,每个违法行为系统默认“最高限额”。(记者 张松)

(原标题:习惯乱停乱放的司机要当心了,从5月10日起——街边违法停车处罚标准升至150元)

相关链接 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标准处罚

“所有新的处罚标准从5月10日起执行,”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李南川介绍, 新处罚标准有两个特点,一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统一,二是对处罚标准进一步细化。 按照省厅的通知,5月10日前记录在案, 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统一修订为按照“新规”处罚。

“对机动车街边违法乱停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 进一步加大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对违法行为将更具威慑力。”高坪区城管局局长彭晓华提醒广大市民, 机动车街边乱停行为处罚标准提升后, 城管执法力量也会随之加大。 对机动车街边乱停拒不整改、 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一律拖离。


http://ncsjj.gov.cn/2015/mtgz_0513/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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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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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到消息,马上屁颠屁颠跑到交警队去交了50,是不是太贱了:@上次被城管弄的,前面一个宝马屁事没有:@
发表于 2015-5-13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部门工资要翻翻了:curse:

发表于 2015-5-13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大环境不好.小微企业免税,大型企业利润下滑,也只有找车主多出几个钱了.否则既得利益团伙没钱维系既得的好日子...
发表于 2015-5-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机动车街边违法乱停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 进一步加大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对违法行为将更具威慑力
为什么不涨到1W一次?

发表于 2015-5-13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钱  。

发表于 2015-5-1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妖精的尾巴ing 发表于 2015-5-13 17:16
对机动车街边违法乱停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 进一步加大当事人的违法成本, 对违法行为将更具威慑力
为什 ...

这个我是全力支持的.前提是他们需要找到足够大的停车场...否则等屁民凑够了罚款来取车的时候,车没了,怎么办?你这是在给既得利益团伙出 难题哟...

发表于 2015-5-1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省厅的通知,5月10日前记录在案, 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统一修订为按照“新规”处罚。
这样也行?

发表于 2015-5-1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于说以前的规定就是在放屁

发表于 2015-5-13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基础设施是不是得跟上啊?比如停车场等

发表于 2015-5-13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对贪腐分子 穷凶极恶  最好的诠释..:lol: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3 17:38
罚的好。

发表于 2015-5-1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也要新规颁布之后的违章才这样实行,这样才合法。
发表于 2015-5-1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喝越淡 发表于 2015-5-13 17:22
这个我是全力支持的.前提是他们需要找到足够大的停车场...否则等屁民凑够了罚款来取车的时候,车没了,怎 ...

觉得交管部门的水平有点问题了
罚是办法吗?
还不如在驾照上面做文章
直接没收驾照打回去重考

发表于 2015-5-1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省厅的通知,5月10日前记录在案, 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统一修订为按照“新规”处罚,如果真敢这样执行,到时法院去起诉他必输

发表于 2015-5-1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管什么理由,乱停乱放确实不应该。

发表于 2015-5-1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击毙吧?: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3 18:20
干脆一次一万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13 18:29
乱停乱放到底是交警在管理,还是城管在管理。一会交警的贴单,一会又是城管的贴单,一会又是城管和交警联合的贴单。但是根据2004年市政府4号令,乱停乱放又移交给城管在管理。交警现在是不是越权执法了?

发表于 2015-5-13 1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为了多赚几个钱嘛!利益纠葛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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