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其实不会让人吃惊,没什么大不了的。
卢琴的伤势有医学鉴定,属于什么伤害,差不了的。
张曦等鉴定结果出来,该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该民事赔偿民事赔偿。
二人在路上斗气别车,交管部门处理,扣分罚钱,该吊销驾照吊销驾照等等。
基本不出大家所料。
真正让大家吃惊的,会是什么?
是那些把卢琴个人信息发到网上的所谓“热心网友”。把卢琴的身份证、户口、驾照、行车信息全部从公安系统里面调出来的内部人士。对它们的严厉处分甚至刑事处罚。对这些部门领导的处理。
你看着,会有一大批人的。
2009年《刑法修正案》的第253条: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主要指上述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的手机号、身份信息、生活照片、开房记录等属于隐私范围,随意公布或者传播都构成侵犯隐私权
责任主体是掌握这些个人信息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比如开房记录,正常情况下都由公安机关自身或委托社会机构进行保存。
“一名不愿具名的警方人士认为,卢某身份证、车辆、家庭、甚至是开房记录都惨遭曝光,而且已被证实为真实信息。这些信息并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得到的,有些直接是公安系统查询结果的截图,极有可能为警方内部人士泄露,这种随意披露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卢某的隐私权。”
已被证实为真实信息
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得到的
有些直接是公安系统查询结果
微博网友“钢铁侠”先是说“川AD7T67目前尚有26次违章未处理,同时其名下还有一辆宝马,同样20次违章未处理。”然后迅速更正:“有网友发给我公安内网最新查询记录最新资料,显示川AD7T67违章记录16条,1条未处理,另外名下有辆宝马车确有其事,违章信息未知。”
“卢某的父亲针对网络上的隐私泄露以及诬陷通过电话向警方报警。”
这件事既然已经报警,警察就必须查下来查清楚滴。所以嘛,会有一堆人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的。
然后嘛,卢家再根据警察侦查及刑事审判结果再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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