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蓬安县人,叫魏庆英,女,现年44岁,只因家景贫寒,我儿陈灏辍学从小跟人学艺(理发),在蓬安县政府大门对面一家叫兴艺美发店打工当雇员,业主叫王兴安,于2008年10月26日与同店另一名雇员叫唐红军的人只因生意意见有异议,我儿说了唐红军理发理得孬,就这一句话,被凶犯唐红军当作业主王兴安和几名雇员的面活活打死。判决书上以查明,我儿手都没还一下,妈都没来得及喊一声,死得哪么凄惨,我儿才20岁,那么年轻,又非常孝顺我,我儿的离去,使得我长期不能入睡,肝肠寸断,哭天无路,眼泪都流干了。我只希望共产党、人民政府能还我一个公道,严罚杀人凶手。
而法院在2009年3月3号作出了判决,说唐红军是投案自首,可减轻刑责,只判有期徒刑8年,对死亡赔偿的要求不予受理,把一个案子分割来审理,这是什么法律,我不明白……?我是一个农妇,我只知道我下半辈子怎么过,靠谁挣钱来养我,难道法院的法官就没有儿女吗?你们也像我这样。你们的儿子被人打死了,你们也会这样判吗?以后你们的儿女被人打死了,你们有退休工资养老,难道你们也心安理得不呕气吗?
现在,我如靠不到共产党,靠不到人民政府,我只有喊天!苍天呀……!老天呀……!冤枉……!!!
喊冤人:魏庆英
2009年3月18日
电话:1399074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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