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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滨江首座”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经由各社区初审、相如镇政府复核,按照规定程序将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表。如对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依照《蓬安县“滨江首座”小区公租房配租管理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县房地产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8632979。(公示时间:2015年 4月16日-4月22日止)
附件:申请“滨江首座”公租房审核入围人员明细表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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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118.118.246.x 发表于 2015-4-19 15:00 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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