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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发三个月,至今破案无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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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5 12:02 | |阅读模式

很高兴进入本论坛发贴,首先感谢版主的支持和网民朋友的关注。本人受朋友之托,向各位诉说一件发生在我们南充的案件,此案几经周折,虽然立案,但至今了无音信,请问各位能人智士,我朋友的案子该怎么办?如今应该找谁去诉说?
希望大家往下看完,谢谢关注!
  第一部分:案件回放

  2009年1月4日凌晨5点30分左右,家住重庆市合川区年近六旬的妈妈乘坐上海南站至成都的火车到南充火车站下车后,准备到南部建新镇看望寄养在外婆家的孙子,一名出租车司机上前询问妈妈到哪里?妈妈说到建新,司机说坐我的车去,妈妈嫌出租车贵不愿坐,司机问你给多少嘛?妈妈说,我坐客车20元就可到建新,司机说20我也可以载你到建新,我帮你找几个人打组合。妈妈就上了出租车,司机开始打电话约人。大约行驶了几里路,一名30-40岁的妇女上了车,该妇女与妈妈套近乎,说也是到建新,前面不远处她的哥哥有车来接她,叫妈妈免费坐那辆前去建新,妈妈见该妇女不像坏人,就同意了。车行至瀠溪卫生院附近,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在此等候,车上的妇女称该男子就是来接她的哥哥,于是妈妈就跟着一起下了车。该男子称他的姨妈也要去建新,还在楼上换衣服,等一会儿就走。这时另一名男子一边打手机一边匆忙地从妈妈他们身边快步走过落下一个包,那名妇女悄悄赶快把包捡起藏起来,等丢包的男子走远后,妇女打开包,发现里面有很多钱还有银行卡,叫妈妈别吱声,等会分钱给妈妈。此时我母亲已经知道遇到了骗子(回四川前,上海的哥哥跟妈妈讲过类似骗局),极力提出要走,但骗子一行3人强行把母亲带上一辆车,在车内逼迫母掏出现金和银行卡和密码。妈妈见受骗后跑进瀠溪卫生院说明情况,希望借用一下电话报警,但坐在值班室里的一名青年男医生无情地拒绝了妈妈的求救,同样一名在医院打扫清洁的老头也表现出了惊人的冷漠,直到天快亮了,妈妈也没有找到电话报警和通知亲人。后来,在瀠溪镇老桥头一名好心的店主帮助下才联系上了家人。可此时一切都晚了,骗子已于4日6点开始在南充农业银行农科巷支行分4次取走了妈妈卡里的9950元,最后一次是6点37分在北城支行通过POS消费转帐弄走了卡里的44元。

  第二部分:艰难的报案历程

 
  早上7点左右,哥哥接到妈妈的电话,我也相继得到妈妈受骗的消息。哥哥于7点15分左右向南充110报警,瀠溪派出所民警赶到案发地点简单询问妈妈后,很快离开,他们的理由是该案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我于7点30分左右再次向瀠溪派出所报案,接电话的是个女民警,说他们已经知道此事,正在处理......我问民警能否把妈妈先接到派出所,她人生地不熟,身上的钱也被骗光。但电话那头已经响起了嘟嘟声,她早已把电话挂断。我再次拨响收留妈妈的店主的电话,我一边安顿她的情绪,叫她别乱走动,就在那里等我弟弟,一边再三请求店主照顾好妈妈。早上8点,我弟弟坐上了从重庆前去南充顺庆区瀠溪镇的出租车。上午10过7分经过一路颠簸,我弟弟终于到达了瀠溪镇老桥头那名好心的店主家,我弟弟拿出100元钱来感谢店主,店主一番推脱后收下了这微薄的心意。妈妈经过这场灾难,精神显得有些恍惚,整个人十分憔悴,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看到这一切,弟弟心里酸酸的,说不出的难受。为什么案发几个小时了,而且我们也多次报案,公安机关却置之不理呢,普通老百姓还知道献出爱心,作为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难道连普通百姓都不如吗,如果是这样,还要公安干嘛?“有困难找民警”难道只是一句空话?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我于10点40分左右再次拨响了南充110报案,接电话的民警说直接找瀠溪派出所。我弟弟告诉他人家说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来了一个民警询问了一下就再也没管了。110接警民警说,那你们直接到开发区分局去,由于不熟路,妈妈和弟弟只好叫一名摩的在前面引路。摩的把他们带到火车站值班岗亭,此时已是上午11点40左右,一名20出头的警官简单问了几句,在询问笔录上写了大概几十个字,只记下了妈妈的名字,连性别、年龄都没记,更没问弟弟他们的联系电话就叫他们可以走了。弟弟很纳闷,难道民警作笔录这么简单?要是破了案,怎么通知我们呢?还好,弟弟文化不算低,这点常识还是有的,他要求到局里,岗亭民警给他们指了路。来到开发区分局已是11点53分,他们找到值班室,敲了几下门,无人应答。弟弟拨了墙上的值班电话说明来意,一名女警官接了电话,说她家里有点事,叫他们下午2点半来。弟弟说自己是重庆人,下午还要回家,能不能叫其他民警来受理。几分钟后她通知了刑警队一姓李的民警来处理,他们向他介绍了案情后,他说按照属地原则,案件的结果地在瀠溪,应该找顺庆公安分局。无奈之际,他们又辗转来顺庆分局,此时大约中午12点10分,他们敲响了顺庆分局刑警队值班室的门,一名28岁左右的刑警正在午睡,他们向他说明来意后,他回答他们,你的案子涉及的金额太少,我们刑警队要5万以上的案子才受理,弟弟有点急了,难道外地人到南充受了骗没人管了吗?弟弟一再要求他能够帮忙立案侦查,他见弟弟他们要求迫切,就叫他们到瀠溪派出所报案。这不是又回到了起点了吗?绕了一大圈,又叫他们回瀠溪,难道他们受害者在南充公安机关成了皮球,就这样踢来踢去。年轻刑警见他们丝毫没有走的意思,就帮他们拨通了顺庆分局的电话,他在电话里交代了几句,说我给你们联系好了,你们还是到开发区分局去。弟弟他们将信将疑地又来到开发区分局,但值班室仍然无人,弟弟再次拨值班电话,刚才那名女警官说,我向我们大队长汇报了,过年过节的你们别到处打电话了,等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大约1小时后,开发区分局刑警队大队长才从五楼下来,弟弟他们在二楼等了这么久,原来他就在楼上!看看时间,这时已快2点了,经过一番周折,早已精疲力尽,肚子也唱起了空城计。大队长询问情况后,任然说不属于他们管,弟弟心里犯愁了,南充公安究竟是怎么了?怎么让人感觉他们离老百姓有一种无形的距离,刚刚过了新年却让人好像回到了旧时代,他们怎么就这么绝情呢?哥哥案发后也一直在向南充110报案(估计当天打了30个110)、并多次向四川省厅申诉,哥哥说省厅的同志态度很好,并向南充110作了指示。可下面的民警就不当回事,一再拖延时间、相互推诿、敷衍塞责.我几乎到了绝望的境地,弟弟眼里充满了哀伤,弟弟该说不该说的话都说了,就差没下跪求情了,而此时的我们内心却充满无比的坚毅,我就不相信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会让老百姓无处伸冤!我就不信在人民共和国老百姓有难,人民公仆会袖手旁观!弟弟决定不再走了!大队长见弟弟他们决心已定,很不情愿地把弟弟和妈妈叫到五楼一间询问室,由于弟弟他们第一次来时接待的李姓民警和另一名30岁左右的男民警做了询问笔录。但他们最终要求移交给瀠溪派出所办理,南充110考虑到我们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再加上妈妈身上已无分文,弟弟走得急也没带多少钱,就指示瀠溪派出所来接弟弟他们。可他们等到快下午4点了,也不见派出所的人,就只好在开发区分局等着,弟弟见情况不对,就上五楼找李民警,他最后用一辆民用长安车把弟弟他们送到瀠溪派出所,刚到派出所大门,弟弟的手机响了,来电者说他是派出所的,问弟弟走到哪里了。弟弟说已到你们所里了,可下车却见派出所办公楼铁门紧锁,警号为四川084249的民警从楼上下来开门,李警官把在开发区分局作的询问笔录交给084249警官后马上开车离开了派出所。他把弟弟他们领到二楼国保办重新作了笔录,开了立案文书后已是下午5点10分左右。而此时已离案发时间将近12个小时了!我们在此期间向南充110、顺庆分局、开发区分局、瀠溪派出所共报案40多次,亲自到以上公安机关7次,最后却又回到了最先报案的地方

  第三部分:忧思录

  通过这次一波三折的报案之行,我有几点触动:

  1、这充分暴露出南充个别基层公安队伍治警不严,执警为民意识淡薄,视群众利益为儿戏,把老百姓的合理要求作为自己权利的玩物。工作互相推诿,甚至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无情;合作团队意识不强,更有自扫门前雪的庸俗,假设被害人死在了两区交界处,按照南充公安的办案逻辑,恐怕只有分尸而断案!

  2、110指挥中心权力失衡,基层公安队伍有令不从。110多次调度、督促、指示涉案分局、派出所尽快受理案件,但相关民警拖延时间,态度冷漠,故意耍大牌脾气,分局与分局之间、分局与派出所之间相互诋毁,接令而不从令。

  3、个别基层公安机关破大案要案、复杂案件的勇气不够,主观能动性差。一味强调办案经费不足,却不发挥艰苦办案精神。瀠溪派出所民警坦言:此类诈骗案件他们每年要受理几十起,火车站几乎每天都会发生,类似犯罪案件存在几十年了。试问,作为共和国卫士、人民安全的钢铁长城,为什么这样的案子能让其频频发生,犯罪分子屡屡得逞?为什么不予于重拳打击?长此以往,不知还有多少无辜群众遭殃?

  4、是否存在警匪勾结?这样的案件真的破不了吗?大家都知道“雁过留痕”的道理,在南充火车站、重要街口都安装有“电子眼”,那辆出租车能逃过“火眼金睛”吗?自动取款机(包括它的附近)都有摄像头,犯罪分子伪装再好难道就不会留下体貌特征?个别公安机关立案而不积极破案,是否与诈骗团伙有着某种利益关系呢?这应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5、公安部《五条禁令》的颁布从根本上规范了民警的从警行为,杜绝了民警上班饮酒、赌博、滥用枪支等现象,凡是理性的民警都不会去碰这根“高压线'。但笔者认为《五条禁令》的内涵有待进一步丰富,它仅规定了民警不能做什么,却没有规定民警必须做什么。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比如:“首问责任制度”、“全程代办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办案目标责任制度”等,用一系列的制度强化民警服务意识、亲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和平年代,人民警察不仅要打击犯罪、惩恶治霸,更重要的是如何保护普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

  6、建立健全联动办案机制,“化整为零”,增强协作能力,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该案受害人为什么辗转7次之多、电话报警30余次、费时12小时之久才报案成功,这从某种程度暴露出了南充警方在管理体制上的一些问题。该案中的办案民警为什么要相互推诿?一句话,就是责任界定有争议,联动办案机制不健全。加上办案民警“教条主义”、“本位主义”较严重,办案不灵活,因循守旧,让一个简单的报案过程人为复杂化,给群众伸张正义、寻求庇护的道路铺设层层障碍,充满心酸与血泪!

 
   此案给受害人留下终身遗憾,也让我们美丽的南充成为了受害人的伤心地。诚然,诈骗团伙让人觉得可恶至极,而南充公安却给受害人创伤的心灵撒下了一把盐,虽然不敢说让人可恨,但至少不可亲、更不可爱!

各位朋友,你们说是让受害人等到海枯石烂,还是有别的办法,请发表一点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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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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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2:59 |
咋就没有朋友出谋划策,指点秘津。哀哉!

发表于 2009-3-15 14:41 |

3月1日,我发短信给顺庆分局刘政委,问他案件的进展,他告诉我他在外地学习3个月,抽空帮我问问,不知道是真是假。近段时间,我哥打电话过去,派出所连电话都不接了。如果警察是这种态度,我必须向瀠溪派出所“宣战”了,云南躲猫猫事件都能成功,我相信我们也能成功!

发表于 2009-3-15 14:33 |

原本不想再和警察玩太极了,既然连朋友都出面帮忙了,我想是时候再向警察讨个说法的是候了。

发表于 2009-3-15 14:34 |
[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4:26 |
感谢支持,谢谢关注,防止诈骗,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09-3-15 14:20 |
值得同情,支持一下,[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3-15 14:50 |

前两天云南警察玩躲猫猫,玩倒了一批警察。南充警察打太极,可能时间要稍微长点,到最后,还是会自己玩死自己。

发表于 2009-3-15 15:01 |

云南警察躲猫猫,南充警察打太极,警察同志,还不快破案,到时候自己玩死自己哦。

发表于 2009-3-15 15:01 |

云南警察躲猫猫,南充警察打太极,警察同志,还不快破案,到时候自己玩死自己哦。

发表于 2009-3-15 15:01 |

云南警察躲猫猫,南充警察打太极,警察同志,还不快破案,到时候自己玩死自己哦。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5:09 |

感谢支持,躲是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是警察要面对,共同努力

发表于 2009-3-15 15:23 |

建议:

我们可以借鉴云南的做法,征集热心网友若干名,选出代表和派出所交涉。其实,分析整个事件来看,警察破案的条件十分充分,只是这里面可能有潜规则。比如说警匪勾结,当然这是一种假设。现在,公安部已发文欢迎网友协助调查各类案件。不知这样行不行?

发表于 2009-3-15 15:26 |

强烈建议版主把文章置顶,网友感谢您!

发表于 2009-3-15 15:50 |
这是当地公安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案!

发表于 2009-3-15 15:46 |
现在的警察无作为呀!立个案花一天,这样说来破个案不得30年,谁还敢到南充去呀?我本来和朋友想去看看南充风光,朋友们这样说,不去还好,晦气。

发表于 2009-3-15 16:10 |
首先立案期间公安就犯了渎职罪,拿人民的生命财产当儿戏,南充那么个中小城市,立个案有那么难吗?完全是领导的协调能力不强,干警的作风不严,当事警管应该撤职查办。其次立案三月案件未破,可能是刑侦技术有问题,但应该随时与受害人保持联系,在生活上和精神给以帮助和安慰 ,但决不能放任不管,否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不作为。如果有领导重视,本案应该有个结果,但不能排除领导疏于管理。个人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6:17 |
是他们不作为,受害人怎么办?是干等还是算了

发表于 2009-3-15 16:38 |

   坚决打击警察不作为,用舆论武器逼他们改革!

[em04]

发表于 2009-3-15 16:41 |
受害人应当强烈要求警方破案,如果破不了案,可以搞当地警方因为不作为而耽误立案时间,错过破案最佳时间,损失应该由警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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