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交通局 有权勿任性 雅安,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2013年4月20日8时2分一场芦山县大地震,“逝者安息,生者坚强”、“雅安不哭”,让全国人民一直在挂念和惦记着。继“4·20”芦山大地震、前市委书记徐孟加腐败案的“两场地震”以及芦山“无表哥”范继跃出名之后,雅安市的政府部门又在继续出名,其中,雅安市交通局非法行政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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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期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严肃又不失活泼地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雅安市交通局任性情况简述:
2013年12月20日承包人湖南湘潭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经招投标在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中标。
2014年1月21日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04亿元,合同工期为32个月。
2014年3月18日承包人接到开工令,项目启动,2016年11月18日完工。
2014年8月下旬开始,承包人陆续接到口头通知,要求从多营进口(即起点)至天全多功乡乐英段(计10.5Km,全线28Km)于2015年6月20日前贯通,但一直不见正规书面文件,直至2014年9月30日才委托总监办从节点计划中体现。
2015年1月14日止10个月的施工时间里(占合同工期31.94%),在重地拆迁严重滞后、设计及领导频繁变更(七个月内更换三次,且任上的局长与公路局长还存在裙带关系)及严重的多头管理条件下,承包人已完成产值1.25亿元(占合同额30.9%),基本做到了产值与合同进度要求同步,且未发生过质量和安全事故。
2015年1月14日向承包人发出《关于对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灾后恢复重建工程A合同段实施指令分包的函》(雅市路建函〔2015〕6号),并强行动用承包人保证金支付原施工班组虚报冒领的人工工资、材料款等,造成其他施工班组群起效仿,承包人被打砸、围堵、挟持。
2015年3月2日又向承包人发出《关于解除(终止)与湖南湘潭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国道318线雅安至二郎山隧道灾后恢复重建工程A合同段合同文件》的函》(雅市路建函〔2015〕33号)。
2015年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刚强调完“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下午就发生了“有权可以任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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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熹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长刘平有权任性动用特警,组织未取得国道318线灾后恢复重建A标段项目合法承包资格的施工单位,违法侵占项目合法承包人多营混凝土拌合站,演绎着政府有权就任性的真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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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我要策划任性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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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看我任性采集“违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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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影帝----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长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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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们去哪儿?” 答:“我们任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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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看我任性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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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性,你就起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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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性,不光对你们动粗,而且还要把你们带走,你们的通讯设备全部没收,我任性的证据全部删掉。”
雅安交通局领导们,总理已跟你们说了“政府有权勿任性”
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雅安市前市长陈越良曾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曾说过“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必须约束。”估计陈市长离开雅安时,他早已很清楚了解雅安政府部门的工作状态,这虽是遗憾,但更是忠告。然而,目前的雅安市政府的许多部门,特别是交通局仍在其权利范围内外都在自由地开展工作。 雅安市交通局的领导们,你们为何多次要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而不顾呢?你们前任陈市长的忠告,你们为何非得要做耳边风呢?你们在权利范围内外如此敢自由地开展工作,难道里面有利益驱动?你们被双规的前任市委书记徐孟加、前任分管“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的前任副市长蒲忠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让我们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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