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宣传展示我县独特的旅游资源和秀美风光,提升营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山县旅游局、营山县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记住乡愁·游乐营山”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记住乡愁·游乐营山” 二、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征稿细则 1.征稿内容:取材于营山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独特旅游商品,作品立意求新,美感图强,吸睛勾魂,催人前往。 2.参赛对象:县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3.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为数码或胶片相机拍摄,谢绝手机照片;作品黑白、彩色不限;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局部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禁止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为JPG格式,长边控制在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作品统一上传到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营山论坛。上传的作品必须注明:“记住乡愁·游乐营山”摄影大赛作品,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照片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作品上传麻辣社区营山论坛后应加注作者籍贯、网名、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再发送到电子邮箱:774767100@qq.com,以便组织评奖、联系作者兑现奖励。获奖作品应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原件。
(3)作品均为单幅,谢绝组照。 (4)作品不得添加水印。 (5)参赛作品摄影时间不限,以前获奖的作品也可参赛。 4.所有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公益宣传活动中,或相关网站、媒体刊载作公益宣传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大赛评委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作品评选 营山县摄影家协会于2015年5月组织作品评选,并在“营山论坛”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5幅: 奖金300元/幅; 二等奖10幅:奖金200元/幅; 三等奖20幅:奖金100元/幅; 纪念奖30幅:奖金50元/幅。 六、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 营山县摄影家协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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