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451|评论: 23

[营山·新闻] “记住乡愁•游乐营山”网络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jpg

    为充分宣传展示我县独特的旅游资源和秀美风光,提升营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山县旅游局、营山县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记住乡愁·游乐营山”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记住乡愁·游乐营山”
二、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征稿细则
1.征稿内容:取材于营山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和独特旅游商品,作品立意求新,美感图强,吸睛勾魂,催人前往。
2.参赛对象:县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3.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为数码或胶片相机拍摄,谢绝手机照片;作品黑白、彩色不限;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局部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禁止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为JPG格式,长边控制在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作品统一上传到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营山论坛。上传的作品必须注明:“记住乡愁·游乐营山”摄影大赛作品,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照片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作品上传麻辣社区营山论坛后应加注作者籍贯、网名、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再发送到电子邮箱:774767100@qq.com,以便组织评奖、联系作者兑现奖励。获奖作品应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原件。
(3)作品均为单幅,谢绝组照。
(4)作品不得添加水印。
(5)参赛作品摄影时间不限,以前获奖的作品也可参赛。
4.所有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公益宣传活动中,或相关网站、媒体刊载作公益宣传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大赛评委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作品评选
营山县摄影家协会于2015年5月组织作品评选,并在“营山论坛”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5幅: 奖金300元/幅;
二等奖10幅:奖金200元/幅;
三等奖20幅:奖金100元/幅;
纪念奖30幅:奖金50元/幅。
六、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营山县旅游管理局  营山县摄影家协会
              2015年3月10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7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3-10 2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要提示:请参赛者务必按《征稿启事》要求,发参赛作品(摄影标题、摄影时间、摄影地点、摄影说明)上传到麻辣社区·营山论坛上的同时并将该参赛作品另发送(作者籍贯、网名、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及获奖作品原件)到电子邮箱:774767100@qq.com,否者,将取消参赛作品评选资格,请县内外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参赛。

发表于 2015-3-1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把自己拍的照片都翻完了,貌似没得可以投稿的照片了。。。。。

这次就期待大师们的佳作,默默点赞,精神支持活动!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3-10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影比赛还多,支持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3-10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赛未评一赛又起  摄郞们这盘儿要搞到着了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3-10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的事?都没听说过

发表于 2015-3-11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们的事,我只看热闹

发表于 2015-3-11 05: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看作品哦

发表于 2015-3-1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是否可将联系方式只标注在投递邮箱的作品里,毕竟那是个人信息,请版主三思!

发表于 2015-3-1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明月 发表于 2015-3-11 17:18
建议:是否可将联系方式只标注在投递邮箱的作品里,毕竟那是个人信息,请版主三思!

请看启事中作品要求的第二条:作品上传麻辣社区营山论坛后应加注作者籍贯、网名、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再发送到电子邮箱:774767100@qq.com,以便组织评奖、联系作者兑现奖励。

发表于 2015-3-1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明月 发表于 2015-3-11 17:18
建议:是否可将联系方式只标注在投递邮箱的作品里,毕竟那是个人信息,请版主三思!

其实我也注意到这句话的,谢谢你提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2 21:10
这个活动好。可以提升营山人的自豪感和认同感。

发表于 2015-3-1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县内外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参赛。

发表于 2015-3-1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大力支持!

发表于 2015-3-1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5-3-2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主办单位决定:参加《第二届“美在身边•梦圆营山”网络摄影大赛 》和《“记住乡愁•游乐营山”网络摄影大赛》征稿的参赛者作品 ,合符参赛主题的可一稿两赛投稿并在参赛作品上可注上作者水印上传营山论坛展示,另发邮箱必须原片。其他征稿要求按两赛事的《征稿启事》参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3 22:05
说得好,就是这个意思,欢迎各位摄友积极投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28 11:45
赞,赞,。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