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哈尔滨方正县人民医院患者纪忠鹏的亲属。患者入院10多小时就含恨离世,我们经过诸多艰难曲折追查出这是一起严重医疗事故。然而方正医院在县卫生局的庇护之下,匆匆给予我们经济赔偿之后,公然袒护医疗事故责任人。我们再次发帖,是要求有关部门兑现承诺,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以正医风,期盼医院不再出现类似的草菅人命。 还原事故 恶行败露意欲掩盖真相 纪忠鹏2014年12月19日凌晨进入方正县人民医院,当天晚上9时许,患者年仅26岁的鲜活生命瞬间陨落!!院方告知我们死因是急性胰腺炎导致肝肾功能坏死的呼吸窘迫综合症,我们在万分悲痛中当晚就把死者送往火葬场迅速火化,以致没来得及尸检。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开死亡证明时,却无意中发现疑点重重,经过追查才发现,患者是因主治医师盲目自信,在患者无尿,血钾已升高的情况下,超剂量补钾,引发高钾血症,致命性心律失常导致心跳骤停!令人发指的是,医护人员发现血钾含量高达要人命的7.02后,竟然不告知家属病情,打了一支所谓的降钾药就放置不管了,该下班的下班该走的走,以致患者死亡时,连病危通知书都没出具。众所周知,在诊治过程中的每一分钟耽搁都会给患者带来致命的危险。而患者从上午10点开始发烧、心率增快、最快的时候是178次每分钟!直到下午4点才有内科会诊,也没有医生告知我们病人病情如何严重、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方正医院正是由于医护人员对生命的漠视及极度不负责任,患者没有被及时抢救治疗而导致年轻生命的消逝。而且患者死亡时候是手脚指甲发紫、嘴唇发紫,死不瞑目的惨状让每个家属悲愤万分! 而院方为了撇掉责任,不惜故意缺失重要化验单、公然篡改病历意图掩盖真相,甚至是随意拿出其他患者2011年的心电图来隐瞒糊弄家属! 公然袒护 卫生局沆瀣一气护犊子 我们报警,并找到方正县卫生局介入此事进行调查、处理时,卫生局副局长王文,却公然包庇方正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隋静航(主治医生)等医务人员的滥用药物、篡改病历、造假病历,任由患者病情肆意发展不诊治的行为,置死者家属要求于不顾,袒护医院对家属隐瞒死者真正死亡原因。从2014年12月19日(死亡当天)到2015年2月12日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死者家属的请求,并且在2015年1月23日、在方正县卫生局四楼办公室内公然对死者家属叫嚣说,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事情无需向县级主管单位报告,方正县卫生局就可处理(有录音录像为证),但却一直以没有凭证和依据无法处理医院的医生为由推脱家属。 在追查事故过程中,主治医生和大部分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都亲口承认自己在病历中有估计猜测编造行为,并不是患者当时的真实情况,至少三名医生一直口径一致隐瞒过量注射的药品、病历中最重要的抢救时间的心电图消失不见、显示死亡的心电图日期为2011年等等此类造假之处十余处之多(死者家属手里有当场当时的录音录像证据,和医生护士等签字画押证据)。王文局长先后亲自参加六次医患双方沟通并知晓上述实情的情况下,虽然承诺经济赔偿之后,卫生局还会对医院进行处理,医院也会对所有涉事医护人员经行处理,但是至今仍然置死者家属再三要求于不顾,没对死者真实死亡原因做任何调查,未见对主治医生隋静航等做任何处理。 追问质疑 病患含冤皆因医院乱象 死者已经死亡2个多月了,卫生局和医院仍然未对涉事医生处理、处分,我们不禁要问,医院和卫生局在拖延什么?接诊时室外零下20多度,病人没穿衣服,敞开车门说不给钱不开车,是救死扶伤?还是见钱眼开?医院的救护车里,抢救室内,居然没有氧气罩,死者体内7.02高钾哪里来的?医院检测仪器不精准,还照样收费检测,无视检测结果还敢随意估计猜测,是谁给你们如此荒唐随意的胆子?三个无良大夫全然不顾患者血钾超高,还用一张化验单把同一种含量的钾开了三遍,不停的点入患者体内。难道真的为了拿到所谓的药品回扣,医生就可以拿病人的生命当儿戏?这是在看病吗?还是在杀人?在堂堂二甲医院,竟然养着一群这样的高职称低素质的“白衣杀手”,病历里的内科会诊记录不见了,到现在还是个谜!监管缺失谁之过?无视病患病情变化,甚至在病人生命垂危时,既不告知家属,也不转院。在救命的黄金时间,医生韩国标到底会不会救治?当患者病情变化时不是就地抢救,而是弃患者于不顾拔腿就跑!又将病人从一层挪至六层,最终将患者从担架上跌落摔倒在病床上加速了死亡!还有,医院在诊治流程上的混乱随意,又该谁负责?出了医疗事故,不敢正视,瞒天过海图谋蒙混过关,卫生局等主管部门还公然袒护,王文局长如此严重的失职渎职背后,有着怎样的猫腻?你们以为抵赖不过就赔点钱了事,你们可知道那些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医生个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酿成命案,却由政府买单,真的能够毫发无损全身而退? 医院不可以一边用左手治疗,一边再用右手伤害。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向方正县卫生局反映情况,希望能引起重视和给我们一个真相,而卫生局王文局长、医院法人代表李玉金对我们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一拖再拖,包庇医生的失职,让医生做伪证、颠倒是非黑白、掩盖事实真相并极力阻挠。 严正声明 彻查医院乱象依法处理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对照上述法规,烦请方正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有关人员对号入座,自行端详是否触犯了医疗事故罪。 像方正医院这样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草菅人命同时又不敢于承担责任的现象由来已久。仅靠他们自身搞形式走过场的整改已不能解决其长久以来的顽疾,因此,跪求相关部门巡视、督查一下这起医疗事故,一查到底,对方正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相关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决不能姑息迁就,昭示天下,以儆效尤,以正医德医风,免于无辜的人再遭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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