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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强烈要求修改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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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到年终,公务员工资除按月足额发放外(不像教师要扣留一部分),还有年终目标考核奖,而教师也有所谓的绩效奖,两者看起来差不多,殊不知教师所领所谓绩效是从自己每月工资中扣留出来的一部分!这种事情已持续多年,这两年教师们终于觉醒了,大家去翻阅我国教师法,见上面有一条“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于是向上面提出疑问,答复曰:公务员所领年终目标考核奖,不是工资,是奖金,县上这种做法并不违法,原来是教师们理解法律不到位,把“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理解成了“待遇不低于公务员”,以后公务员无论发什么钱,一概不以工资名义发放,教师们也只好干瞪眼。我国是法治国家,为使法律与现实相符,建议全国人大修改教师法,把“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干脆改为“教师待遇要低于公务员”,免得教师们产生理解歧义,从而感觉社会不公正,天天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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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文末“教师待遇要低于公务员”是不是弄错了?
应将“要”改为“不”才对。
倒也对,权到手中,肉到口中,那么容易改?

发表于 2015-1-30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干脆改为“教师待遇要低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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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要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干脆明确“教师待遇要低于公务员”。不要为糊弄教师就整个“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条条,让大家觉得上面好英明,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21:28
这就是我们所宣扬的法治

发表于 2015-3-1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生论政,迂腐可笑!自古都是暴力最优者说了算!不过,现行教育法、教师法确实给人以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的印象与幻想,建议当局修改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教师待遇不可能高于和等同于公务员,以息事宁人,让那些幼稚而不安分守己的穷酸秀才们从此闭嘴,安于现状。另外,可诱导他们多纵向少横向比较,知足常乐,并且还可以灌输一些“逆来顺受,忍受苦难,死后升天”之类的思想。如此,可望风平浪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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