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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674|评论: 21

[群众呼声] 城市噪音该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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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0 03:02
找环保局,不过那是些草包

发表于 2015-1-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管~~~
发表于 2015-1-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牵头,其余部门配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0 13:58
都是踢皮球。
发表于 2015-1-2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销魂的头像告诉我,这事儿得环保局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0:34
没觉得有噪音啊,我就住在旁边,还没有店家的宣传片音量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0:44
以前打地基时是有噪音,不过也没在休息时间施工嘛,现在没有了,

发表于 2015-1-2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的去哪里了?:dizzy:

发表于 2015-1-2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信义大道那减速带才是爆音器,丝毫未起到车辆减速作用,到时引起的车辆震动声之大,又特别在晚上过大型货车时,地动山摇。建议相关部门消除现有减速带,增设限速抓拍装置,一来减少噪音污染,二来增创超速罚款收入,三来限速目的达到实质解决。信义大道滴有木有?观点认同滴有木有?点个赞滴有木有?

发表于 2015-1-22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环保局解决就好。

发表于 2015-1-2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噪音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好的,城市要发展,免不了要建筑施工,还是要相互理解。

发表于 2015-1-2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噪声分成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几个大类,管理部门各有分工。而根据法规规定:环保部门主要管理的是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或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响器材、喇叭等,由公安机关受理。这其中包括使用高音喇叭的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所组织的娱乐,教育等集中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第六章第44条和第七章第57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嗽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此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发表于 2015-1-2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要发展,免不了要建筑施工,还是要相互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4 22:16
环保局应该管理嘛

发表于 2015-1-25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大,我也忍了!!

发表于 2015-1-25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追求某些东东,职能部门大多是“保护性”执法,忽悠舆论而已
发表于 2015-1-2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下吧。都不容易,噪音慢慢就会好的。因为你说了也没用,你没有李刚那样的爹。慢慢的习惯就好 哈哈   几年过后你会很自豪的说,我住一期,嘿嘿几年前我就买了~~~~~

发表于 2015-1-25 22: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噪音超标应该属环保局管。前题是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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