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抚琴街3号院附条件自主改造项目 已签约住户集体声明 经过抚琴街3号院的住户多年反映、强烈呼吁渴望改造极其恶劣的居住环境,终于在2013年盼来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的福音。我们感谢政府多方协调争取,把我们抚琴街3号院纳入了成都市金牛区2014年第一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内。 我们通过近十个月自改委广泛深入的宣传,严格相关程序,一户不漏的走访,同意改造达100%,充分体现了自主改造项目的核心“政府引导,群众主体”。 在2014年12月31日终止该项目时签约率已超95%。但针对近期少数未签约住户在网上的言论,我们已签约住户在此特别声明以下五点: 一、首先,我们这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确定的成都市第一批城市棚户区自主改造项目,请注意党中央、国务院强调的是城市棚户区改造,而不是农村拆迁。《抚琴街3号棚户区附条件协议搬迁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是在充分征求了广大居民群众意见,反复酝酿、多次讨论与政府协商后,并报金牛区委区政府审定、市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农村搬迁政策,但是某些人却一直把这个问题混为一谈,纠缠不清! 二、我们的自改委全称叫抚琴街3号院自主改造委员会,自主!自主!什么叫自主!所以这次改造并不是政府征地,更不是商业搬迁,而叫自主改造!所以某些人套用的那些所谓政策和这次的改造根本就不是一个性质,没有可谈性! 三、该项目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在资金的申报、使用的各环节都要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审计,在政策上是绝对的公平、公开、公正的! 四、现在项目已经公告终止了,但是截止终止时,签约率已经达到了95%以上,剩下了共计十余户未签,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想改造,支持改造的人占绝大多数,如要说政策不公,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签约?!应该说不公的是某些人的一己贪欲吧,人心不足蛇吞象!只是觉得没把自己想要的4人加成8人,没把自己想要的几百平方面积加上,没把自己想要的几百万加上,就来说是政策不公,把个人贪欲与绝大多数群众利益本末倒置!某些人还是人民公仆(人民公仆,是指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党员干部),这样的人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价值观和世界观,何能对得起公仆的称谓! 五、项目终止以来,已签约的群众,希望破灭,将会在这个破旧得连厕所都没有的房子继续住下去的群众,失望、伤心,愤怒!!!!而某些人却在网上不断发帖攻击,把群众对其的不满,失望和愤怒当成暴力拆迁的证据和借口,不但不正视问题根源,还振振有词,塑造自己无辜形象,使我们已签的300多户住户,1000多人的切身利益被极少数人损害,实在忍无可忍!!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街3号院已签约住户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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