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珑耀(胡波)于2011年以四川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凌云乡搞开发(位于凌云乡政府背面),推土地10余亩,拆迁户若干。在2011-2014年期间还卖住房门市共计10余套。胡珑耀(胡波)自己称以前是建委的工作人员,其姐叫胡一丹,是四川省纪委的干部,办理建设手续是很容易的且正在办理之中为由,骗取承包方现金50万元。该工程修建至2层(共8层)因是三违建设,区建委执法局于2014年3月日强制停工至今。欠承包方200多万元工程款。现在不但不给钱,还扬言威胁承包方:“老子有关系,你们愿告就告,就是不给钱”。这些工程款中包括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农民工辛辛苦苦工作到去年腊月29晚,直到现在都拿不到血汗钱。现在胡波不但不给钱,人都找不到了。胡波上班的恩阳执法局我们去了不下10次,而且每次都是正当上班的时候去的,从来没见到他在单位上班。
胡珑耀(胡波)所卖住房门市共收取当地老百姓100多万元现金。现交房时间已过去2年,当地买房户以要住房为由,多次和承包方、杨如宏(胡珑耀(胡波)所委派的项目经理)发生冲突。胡珑耀(胡波)2013年因与当地拆迁户关系未处理好,还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当地老百姓进行恐吓、威胁,甚至动手打人,其中2次将当地老百姓打到住院。胡珑耀(胡波)还承包巴中市市委党校旁的贡院酒店,在巴中市的住房有2套,成都别墅有2套,胡珑耀(胡波)的老婆开的是奔驰S级轿车,胡珑耀(胡波)本人开的是JEEP牧马人越野车。且在执法局上班是属于“三天打鱼,2天晒网”。经常不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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