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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南充查处问题奶粉罚130万,拒绝公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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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南充查处问题奶粉罚130万,拒绝公开品牌

发布日期:2015-01-13  08:43     来源:澎湃新闻网     


根据多部法律规定,职能部门应主动公开问题商品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杨深来 澎湃资料 (图文无关)

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通报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一位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该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

1月11日,该局副调研员杜正国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查处的企业已经做出整改,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

事实上,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 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奶粉引发幼儿腹泻,妈妈举报至食药监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14年,王女士在南充某超市购买了两款婴幼儿奶粉,其幼儿在食用过后出现腹泻等症状。经医院治疗和检查,查明系奶粉的问题,王女士随即将此事举报至南充市食药监。

王女士介绍称,医生认为这款奶粉使用的是进口奶源,配料以乳制品为原料,但生产厂商用的是湿法工艺,根据规定湿法工艺应用鲜牛奶,所以厂商可能是把乳制品还原后生产的产品。南充市食药监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发现举报属实。

杜正国向澎湃新闻证实,这批奶粉确实存在问题,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很快对该商场的库存奶粉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据调查,这批奶粉的主要问题是“配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查封的奶粉货值27万元,按照相应法规,对经销商处以130万的罚款,并根据《南充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奖励王女士10万元。

“一般都是内部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均未公布涉案奶粉的品牌。当天公布的9起办结案件中,也未透露问题商品的品牌信息。

事实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问题商品后,对外通报案件时以“某商品”代替并不鲜见。

2014年6月24日,南充市食药监局对全市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督查,发出整改意见书43份,现场对3个批次18听涉嫌问题奶粉进行下架处理。这次查处的问题奶粉,亦未公布具体品牌。

对此杜正国的解释是,涉案奶粉已经被查处,并且企业已经做了整改,因此不会对外公布。他说,自从开通群众举报以来,南充市食药监局2014年接到举报线索300多条,除了性质恶劣的会公布品牌,“一般内部处理”。

那么,不公开问题奶粉品牌,如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如何在源头杜绝问题奶粉出现?

杜正国说,封存问题商品后,他们还将跟踪处理进展,向生产问题商品的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发函,要求对方在当地处理。他称,王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并不算严重,之所以奖励金额高是因为奶粉货值较大。他认为如果曝光问题品牌,“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对厂家是致命的打击”。

1月12日上午,杜正国再次回复称“不可能公布”问题奶粉品牌。记者询问拒绝公布的依据,他称“这个我没有掌握”。

国务院曾发通知要求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

根据多部法律规定,职能部门应主动公开问题商品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鹿奶粉事件后,奶粉安全备受关注。

2013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 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3年8月2日,为落实国务院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各省级食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南京公益组织“天下公”创始人于方强告诉澎湃新闻,在食品安全面前,没有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因为任何秘密都比不上人的健康重要。更何况,该案例中超市和奶粉商家的信息并不是商业秘密。

于方强认为,只有公开问题企业全部信息,将食品安全放到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中,让人民用脚投票,才能让涉事企业对法律法规有敬畏之心,杜绝类似食品安全事故。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吴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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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公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4 09:13
就该查职能部门的暗箱操作,把人们的健康不当一回事,绝对有猫腻,为何有法不依

发表于 2015-1-14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企业利益大,还是百姓利益大?既然是无良企业,有关部门为何还要保护?
难道130万元罚款,予法无据?

发表于 2015-1-1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哪个牌子和哪个商城,食药监内部的人心里清楚得很,但就是不给广大群众说,该单位的群众路线教育应该重头再来一次。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1-1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猫腻

发表于 2015-1-1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药局收了黑钱,对人民不负责的表现

发表于 2015-1-1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表于 2015-1-1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到底是企业利益大,还是百姓利益大?既然是无良企业,有关部门为何还要保护?这是个很深刻的问题

发表于 2015-1-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真的好吗

发表于 2015-1-14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公开所有查处的信息,不及时公布,如今有孩子的家庭以及广大老百姓都不敢相信整个南充的奶粉了

发表于 2015-1-1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及时公布可能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小则影响个别人的利益,大则影响整个南充的奶粉形象,造成人心惶惶的不良后果

发表于 2015-1-1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任何时候,任何时代,人民的利益始终是放在第一位的,我们都要铭记这一点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5-1-1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广而告之

发表于 2015-1-14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公布奶粉名字。

发表于 2015-1-1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既然曝光了,就应该好好查一下,而且查的同时,还应该严惩,把真正有问题的奶粉,整痛!

发表于 2015-1-1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段时间我喜欢一段音乐, 听一段音乐我怀念一段时光。 坐在一段时光里怀念另一段时光的掌纹。 那时听着那歌会是怎样的心情? 那时的我们是否相遇? 是相遇还是错过? 还是, 没有结局的邂逅?

发表于 2015-1-1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梦境,是否太过冰凉与残忍。看世界多危险多难。如反复无常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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