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993|评论: 21

[民生杂谈] 廊桥的乱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县委、政府领导:      回到阔别十多年的家乡,漫步在通江县城,看到了通江县城的可喜变化,高楼鳞次栉比,街道宽敞整洁,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给您们点赞,您们为人民办了一件又一件的好事、实事:环境变美了、群众生活富裕了,基础设施完善了,老百姓腰包鼓起了。在此向领导们道一声”您们辛苦了“。

      廊桥是通江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我到亲戚处串门路过廊桥,看到的是走廊、桥的两边通道垃圾遍地,地摊横商贩七竖八,杂乱无章,油污遍地,更为严重的是物业个别人员”理直气壮“的收取地摊的费用,也可以这样说就是收的保护费吧,既影响廊桥的姿容,又伤害群众的身心健康,对租赁门市业主们造成正常利益的损失。如此这样下去,廊桥的壮观、美丽风景就会失去,廊桥经济就会随风而去。通江标志性的廊桥景观也就荡然无存。

      爱护环境是全民的责任,珍惜优美环境是大家的义务,环境美就是人民的健康、环境美就是经济腾飞的的基石。
      恳切希望县委、政府的领导敦促相关部门还廊桥的干净、优美、整洁、有序的商业经营秩序。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img][/im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 08:27
这就叫拿起金碗碗要饭!格格不入

发表于 2015-1-12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图,求真相。

发表于 2015-1-1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5-1-1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热心人啊

发表于 2015-1-2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是个别物业人员收费吧

发表于 2015-1-26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修建妨碍行洪的围堤、围墙、阻水道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通江县城在主泄洪道上修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廊桥应是违法建筑物。

发表于 2015-1-26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廊桥,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合法:
1,不影响河道正常流水或者行洪需要
2,用于公共设施景观需要
3,非商业性质
4,非房屋(商铺)产权商业交易性质
如此看来,通江廊桥,,,,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6 21:20
廊桥的乱,关键是缺乏一个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廊桥是乱口子当家,悲哀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6 21:27
管消防的单位,是不会管廊桥的,因廊桥要走路,没法坐车,一旦失火,当官的又去怎样搪塞,造假

发表于 2015-1-27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的很哦

发表于 2015-2-3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治理下了

发表于 2015-2-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D:@

发表于 2015-2-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2-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2-4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4 18:38
:curse:

发表于 2015-2-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廊桥,弄得失败哦,哎。。。。。。。。。。。

发表于 2015-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啦么乱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