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2994|评论: 306

[群众呼声] 唐山惊现奇葩选举 投票需签名摁手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7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山惊现奇葩选举 投票需签名摁手印
又到冬春时节,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如期举行。然而,在河北唐山丰南区西葛镇党委的主导下,几经周折,东葛村选出了三名支部成员,支部书记却至今未按照程序选出。更为离谱的是,在村支书“难产”的过程中,竟然出现了签字摁手印四选一的选举场面。这和《村民组织法》中,坚持秘密选举原则的规定大相径庭。为此,发帖求助于各界正义之士,期望有关部门为我村的选举工作主持公道,依法推选出我村新一任支部书记。
【回放】选举日一波三折
按照河北唐山丰南区的统一安排,丰南区西葛镇东葛村的支部选举工作于20141224日进行了第一轮,推出候选人6名。西葛镇党委派员全程监督指导。
20141227日进行了第二轮选举,但东葛村选举委员会并未按得票多少进行提名,而是擅自将上届支委成员列为候选人。然而,村民对此并不买账,在巨大的压力下新参选人员只有一名进入支部成员,另有一名后选人为原支委成员,依据选举法还差一名候选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决定于第二天举行了第三次选举。
【进展】多次提名意何为
1228日第三次选举。选票发出来以后,却令全体参选村民感到忿忿不平:居然又没按得票多少进行补选,再次将原支部成员列为候选人。冒着巨大的压力,我村全体党员同心合力将一名候选人在另选他人的栏目里以绝对优势产生,到此东葛村党支部三名支委成员产生,镇政府多次提名的原支委成员不幸再次落选。
【插曲】独创选举摁手印
依照选举法的要求,村支部书记本应在三名经村民民主选举的支委成员中选举产生,也就是俗称的三选一,然而不知何故,西葛镇党委在当天,并未决定选举产生出新的村党支部书记。而是拖到1231日下午五点,在镇党委的组织下,把他们三个民主选举的支委叫到镇政府和另外一名指定的村官一起投票,四人中选出一人担任书记,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镇党委工作人员还让他们每个人在选票上签字按手印。
【质疑】程序违法谁来管
对于这样的选举程序和安排,我们不禁要问西葛镇党委,屡次不按得票多少提名候选人,而是坚持几次把上届支委成员列为候选人,是不懂选举法,还是另有隐情?随意增加未经选举的人做书记候选人,搞出别出心裁的四选一,是不相信基层群众自治能力,还是违法插手干预基层选举?要求候选人签字按手印,是不懂选举法中秘密选举原则的规定,还是想留存证据“秋后算账”?
【期盼】依法选举顺民意
中央提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就必须把干部的选任权交给村民,把重大村务的决定权交给村民。因此,我们对东葛村这次选举程序产生怀疑,对选举结果不服,期望上级人大、政府部门予以关注,责令西葛镇党委纠正错误做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让东葛村在选举法的范围内进行透明选举。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西葛镇东葛村 张建台、孙西中、孙西坤、孙西苍、张宝国、赵瑞金、赵顺宗、魏凤义、高义利、高树国等党员及村民寻求帮助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74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1-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发生这事,很让我的心愤怒的了。
发表于 2015-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事儿,果真很牛,胆子还不小
发表于 2015-1-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子?

发表于 2015-1-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上级反映

发表于 2015-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肯定有什么事情吧受不了啊怎么能做出这种没有道理的事情呢
发表于 2015-1-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领导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5-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真的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可怕了

发表于 2015-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负责围观,实际的问题解决不了

发表于 2015-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就负责围观,实际的问题解决不了

发表于 2015-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犹如没有硝烟的战场,铺天盖地的文章让被监督者惊慌
发表于 2015-1-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做法简直就是目无王法

发表于 2015-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有关部门严办此事

发表于 2015-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不是一般的小事啊,上层的相关部门必须好好处理

发表于 2015-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有点大了,我默默地转发一下

发表于 2015-1-9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权力超越了法律可以为所欲为时,遭殃的是我们百姓

发表于 2015-1-9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犯了法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呀

发表于 2015-1-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牵扯面这么广,会没有人管吗

发表于 2015-1-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为人民姓办事的了吗?

发表于 2015-1-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搬再多条例也没用,违法者心里妥妥的:我上面有人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