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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民办教师无故被清退,十八年来上访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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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广大民办教师为发展我国农村教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有教育部官员曾说,如果没有民办教师,中国的文盲要多好几亿。
一、领导报复,含冤被清退
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的胡开胜是一位被清退的民办教师,他从1966年到1983在射箭乡小学连续任教十八年。川发办(1997143号文件明确指出:对1981年底以后的各地各校自行安排的民办代课教师坚决清退。然而,66年就开始工作的胡开胜,却被含冤清退出教师队伍。为此,他很气愤的说:“这是领导的报复。”因为在以前教书的时候,有一天早上起来发现领导跟某女教师有不正当的行为。于是,这话就在学校传开了,领导记恨在心。清退的时候,就被冤枉整了下来找了一个人来顶替他所教的班级。一年之后,被顶替的老师就转正了,而胡开胜就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热爱的教师岗位。
据调查,没有补助和保险的老师,仅仅是在广元市射箭乡就有100多人。现在,他们大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有的卧病在床,医疗费负担不起;有的生活贫困,生活潦倒;有的教师已经去世,没入黄土。在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要给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建立民办教师福利基金,改进民办教师离岗退养办法,以及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然而,除了每月七十多元低保补助,他们至今依旧没有任何补助和保险。
二、“有理无理,都不能取闹”
自从被含冤清退以后,胡开胜的生活就逐渐低落,除了教师育人,他没有一份手艺,很难再社会上立足,十八年来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就在被领导的报复下化为灰烬。之后,他不服这口气,就不断地去上访,组织那些被清退没有任何的补足的民办教师到政府相关部门伸冤,讨回公道。然而历经千辛万苦,他们写信、打过电话、在政府部门静坐过、去过省教育厅,到如今依旧没有任何解决的希望。胡开胜很无奈的说:“他们就这样像踢皮球一样把我们踢来踢去,已经踢了十八年了。”
在今年3月份,他们上访了一位广元市官员,得到的答复是:“有理不能取闹,无理也不能取闹”,还说“该解决的你们不来解决,不该解决的,你们也来解决”,如此打发他们一次一次的上访。对此,胡开胜以及所有的老师都有意见,纷纷说出自己的不平,我们按照文件,文明礼貌有序诉求,要求政府按照文件解决的我们的历史遗留问题,请问,这怎么是无理取闹了呢?
多次上访中,政府要求门卫不准这些教师来上访,一律挡在门外,一次发生了一些纠纷。之后广元市教育局袁科长说:“这是不是人民群众反映却强烈的问题”。大家要求一致,答复尽快解决。结果,之后了无音信。
三、多年上访,至今无果
如今,他们大都是60多岁的老人了,他们很伤感为人民教育无私奉献几十年得到却是如此心寒的回报。
这十八年来,他们每年的上访的次数不少于一百次,而每一次都是“哄、拖、推、等、骗”等方式敷衍了事。被清退的民办教师队伍在对广元市政府的申诉信中写道:“当国家还在处于苦难时期,我们正在为党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当时一个老师的工作量是现在一个老师的十倍以上。辞退之后,党不仅没有过河拆桥,而且还时分关心民办教师,便拟出了《退岗修养》制度。”但是由于“财狼”当道,制度变成了“制裁”。
在不断的上访中,广元市昭化教育局回复说,将在今年年底完成信息公示,确保2015年春节前解决落实到位。对于政府的这一回复,被清退的民办教师很难相信,他们希望能够接触到上级官员,为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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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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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6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联名信。
IMG_20141226_220703_conew2.jpg

联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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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的回复.jpg
发表于 2014-12-2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你好!你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办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结果将尽快答复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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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民办教师无故被清退十八年上访无果”一事,现结合中央、省、市、区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回复如下:
    一、关于无故辞退问题
    经核实,胡开胜,男,现年68岁,家住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射箭乡龙江村,1966年参加工作,1968年经广元县招收为民办教师,1981年经四川省广元县文教局聘用为试用民办教师,试用期两年,1983年秋季被辞退。对于你反映因为受领导打击报复被辞退,查无实据,他也并不是无故被辞退的。你反映的该老师坚持了18年的上访,每年的上访次数不少于100次,经查不实。胡老师上访次数多是事实,区教育局领导一直十分重视他的历次信访,深入了解他的情况,主动与他联系,多次当面交流,坦诚沟通,不存在“哄、拖、推、骗”等情况。
    二、关于“两险”问题
    2013年10月18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17号),根据通知精神,被辞退民办教师可以按照川人社办发〔2013〕317号文件的意见缴纳养老保险费,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凭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服务年限证明,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府办函〔2012〕184号)规定的具体缴费办法,自愿以个体劳动者身份按实际在校服务年限,在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凭上述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辞退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可凭上述证明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每年应缴纳4552.8元,15年应缴纳68292元。被辞退代课(民办)教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一次性参保缴费有困难的,可分期在三年内缴纳,初次缴费比例不低于40%,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在2年内分次缴纳剩余养老保险费的《后续缴费协议书》。被辞退原民办教师可自愿参照上述办法缴费参保,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关于“兑现一次性生活补贴“问题
    为妥善解决被辞退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函〔2012〕184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85号)、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化区妥善解决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和老放映员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府办函〔2014〕119号)精神,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和我市其他县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分动员部署、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信息公示、统计汇总、审查批准六个阶段,妥善解决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民办、代课教师身份甄别和任教服务年限核实工作,12月1日至12月21日完成了信息公示,现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广元市昭化区被辞退原民办代课教师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方案》,确保在2015年春节左右解决落实到位。相关情况,你也可直接联系昭化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39-8722464)。
    感谢你对昭化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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