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写这篇文章,缘于我的邻居遭遇的一起交通事故。 我的一位邻居曾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伤——是重伤,脊椎被撞断。更不幸的是,因为肇事者跑了,所有发生的费用(近七万元)全都得自己掏腰包(交通事故社保不报)。钱吃亏,人也受痛苦。因脊椎被撞断,只能像一段没有生命的木头一样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事故发生时,正值溽暑,几个月都得一动不动地在躺在床上,所有问题都只能在床上解决,想想吧,这是多么痛苦。这还不算,出院后,因脊柱不能承受身体的重量,还得穿一段时间的硬质塑料背心。本来,今年还得去医院取脊椎上的钢板的,但他最终还是算了:去既花钱,人又受痛苦。 其实我也差点遭遇这样的倒霉事。那天我过街,是看清楚了前方确是绿灯才迈步的。但人行横道的右侧并排停了两辆等红灯的公交车,它们挡住了我的视线,看不见公交车的背后。不过这没有关系,反正我前方的信号灯是绿灯。岂知刚走过公交车,公交车的右侧突然飞驰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几乎擦着我的身体冲过去。此情此景真的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只要快一秒钟,我必定会遭遇那位邻居同样的命运。 好了,现在进入正题:让我们讨论一下电动自行车是不是也该像汽车一样交强险。为此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电动自行车的特点,它的特点是: 1、横冲直撞 在成都,汽车一般是不敢冲红灯的,原因有二。一是处罚严厉:既罚款,又扣分。二是就算是在没有警察执勤,还有电子眼呢,一般来说冲了红灯是跑不脱的。而电动自行车来就不是这样了,一是电子眼是不管电动自行车,二是开电动自行车违章没有扣分的处罚。所以在没有义务交通员执勤的地方,电动自行车一般都是横冲直撞,根本不认什么红绿灯。 2、神出鬼没 我们一般不怕被汽车撞,原因之一就是汽车总是在马路上行驶。而电动自行车则不同,你永远也猜不出来什么侍候你身边会突然窜出一辆电动自行车,因为它不一定在马路上走,它快车道敢走,慢车道敢走,人行道也敢走,甚至能像蛇一样飞快地穿梭于各种车辆的洪流中。所以大家都不怕汽车,就怕电动自行车。 3、撞了就跑 这一条无须赘言,前面已有实例。 4、“要钱没得,要命有一条” 许多用电动自行车的人都是社会下层人士,经济能力有限(这里没有唐突他们的意思,我只是陈述客观存在的事实),发生了事故他赔不起怎么办?你申请法院把他的房子卖了赔,让他一家去住街沿边边行吗?不行。把他的老婆孩子拿来抵押行吗?也不行。按法律规定,老婆孩子是不能抵债的。当然他家里那些锅瓢碗盏、铺笼罩被倒是可以抵债,可惜的就是地东西值不了几个钱。赔不起怎么办?你只有自认倒霉了。 说了半天,我们现在明白了为什么电动自行车最好也交强险了。电动自行车也像汽车一样强制保险,每辆车一个月交五到十元(这样的费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都能承受)再遇到这些事就好办多了——对受害者、对肇事者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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