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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天然气公司:咱老用户不会花钱”帮你“安检的(速读请看红色字体)(燃气公司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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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龟儿子天然气公司过年了还想在老百姓手里搞一坨嗦?{:5_159:}

发表于 2014-12-2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解释两家安装公司和天然气公司绝对利益商业合作关系,这两家是怎么通过招标的?说白了是以‘’安全‘’为借口披上合法的收费外衣而已,这些合作规定的潜规则谁不懂。。。。。。

发表于 2014-12-25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以前不安全那你们天然气公司为何还要通气呢?难道你们当初不验收吗?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简直可笑的的逻辑。。。。。。你以前办理了手续气通了用了一段时间说不合格了,找2家所谓打着安全口号来收费自己不感觉可笑吗

发表于 2014-12-25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燃气公司自己打自己嘴巴,给人家通气了现在说不合格要验收,说白了找收费理由,自己当初做什么去了,

发表于 2014-12-25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燃气公司的做法,从法律法规和人性化管理都是不缝合规定,自己做事前后矛盾,以前通气的用户需到制定机构验证,是走过场组要是为了收费吧,如过以前不合格那么你们
通气是不是没有尽到责任不作为呢?是否要追究责任呢?现在有追责制度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25 08:41
这个官员麻烦大了,可能会下台了,这么大风头年代你也敢胡来,勾结垄断幼儿园的小朋友也明白你的主意,莫非你的后台大过万庆良?广州大都市都没你这么横行,不给它两家弄就不供气,请为市民交代清楚。

发表于 2014-12-2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营山有正义之心的律师事务所出面为市民主持公道,一可以提升该事务所的社会知名度,二是可以嬴得市民的信赖,不愁没得生意。依据就是“《营山县民用天然气管理办法》13条规定”谁主管,谁负责”“进入室内的管线系三级保护范围,由用户自行管理“。根据这个13条,燃气通气后,室内设施应该用户自己管理吧?并且”谁主管,谁负责”。如果由你们指定公司复查验收,出了问题谁负责?既然现在室内燃气设施贵公司要管,以后如果出事,你们负责行不行?”。

发表于 2014-12-25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营山有正义之心的律师事务所出面为市民主持公道,一可以提升该事务所的社会知名度,二是可以嬴得市民的信赖,不愁没得生意。依据就是“《营山县民用天然气管理办法》13条规定”谁主管,谁负责”“进入室内的管线系三级保护范围,由用户自行管理“。根据这个13条,燃气通气后,室内设施应该用户自己管理吧?并且”谁主管,谁负责”。如果由你们指定公司复查验收,出了问题谁负责?既然现在室内燃气设施贵公司要管,以后如果出事,你们负责行不行?”。

发表于 2014-12-2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营山有正义之心的律师事务所出面为市民主持公道,一可以提升该事务所的社会知名度,二是可以嬴得市民的信赖,不愁没得生意。依据就是“《营山县民用天然气管理办法》13条规定”谁主管,谁负责”“进入室内的管线系三级保护范围,由用户自行管理“。根据这个13条,燃气通气后,室内设施应该用户自己管理吧?并且”谁主管,谁负责”。如果由你们指定公司复查验收,出了问题谁负责?既然现在室内燃气设施贵公司要管,以后如果出事,你们负责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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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关民生利益,顶一顶。

发表于 2014-12-2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营山有正义之心的律师事务所出面为市民主持公道,一可以提升该事务所的社会知名度,二是可以嬴得市民的信赖,不愁没得生意。依据就是“《营山县民用天然气管理办法》13条规定”谁主管,谁负责”“进入室内的管线系三级保护范围,由用户自行管理“。根据这个13条,燃气通气后,室内设施应该用户自己管理吧?并且”谁主管,谁负责”。如果由你们指定公司复查验收,出了问题谁负责?既然现在室内燃气设施贵公司要管,以后如果出事,你们负责行不行?”。

发表于 2014-12-25 09: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2-25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天然气公司莫有几个懂公文的?
这不摊上事了哇。

发表于 2014-12-2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室内燃气设施安装(改造)企业名单

公司名称: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自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营山县朝阳二街10-10-304号                  联系地址:营山县天长街34号
咨询电话:0817-8310666                               咨询电话:0817-8377757   
监督电话:15328851966                                监督电话:13980844587

请问:上述单位是你们天然气公司委托单位还是合作单位?:lol

发表于 2014-12-25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江河 发表于 2014-12-24 22:38
大营山啊大营山,我不得不佩服你!且不说已经强势到家了的水电企业,现在又出来了一个燃气公司,你们这些国 ...

只要投诉,就得管,只是zf有高压水枪。。。

发表于 2014-12-25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顶起来

发表于 2014-12-2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诱惑 发表于 2014-12-24 22:48
对于这种打着安全检查搞垄断收费的行为,我们可以制止拒绝。我们所缴的气费里就包含各种费用的。

对头,关系千家万户,不能任其胡作非为!!!

发表于 2014-12-2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抵制搞垄断收费的行为:@

发表于 2014-12-2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用户要改造费用由天然气公司全出才对,当时不合格你就不会给大家通气的是经过你们验收的

发表于 2014-12-2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对老用户收取所谓的监测费的,估计就一个社区论坛就要他下课,这两个公司与决策者、管理者有木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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