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营山天然气公司的公开信 (速读请看红色字体)
营山天然气公司:
我是贵公司的一位营山普通家庭燃气用户,看到贵公司的告知书, 第五条是要已经安装的老用户到你们指定的两个公司花钱安检的吧?我对此表示 很不理解。理由如下:
1,老用户是你们已经验收后才通气的,现在 不分年限都要安检?根据是什么?哪一条哪一款?
2,用户不请有资质的公司安装,那是用户自己倒霉。你们验收时觉得不合格可以拒绝通气。没有资质的公司擅自安装应该工商局处理吧?当然贵公司也可以举报。现在贵公司公开 指定用户接受两个公司的服务,似乎不妥?
3,贵公司告知书第五条说老用户要去你们指定公司交钱安检,指定公司出具证明后即可通气, 天然气公司的安全复查工作就是用户自己请私人公司复查验收吗?
4,《营山县民用天然气管理办法》 13条规定”谁主管,谁负责”“进入 室内的管线系三级保护范围,由 用户自行管理“。根据这个13条,燃气通气后,室内设施应该用户自己管理吧?并且”谁主管,谁负责”。如果由你们指定公司复查验收,出了问题谁负责?既然现在 室内燃气设施 贵公司要管,以后如果出事,你们负责行不行?
最后,再给你们 提个意见:告知书的最后一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我很不理解,告知书相当于通知吧,怎么成了”规定“,还要”执行“,难道是你们工作人员以前做公务员的,习惯在用户面前说”官话“?呵呵。
天然气公司回复如下:
关于对室内天然气安装(改造)的说明 尊敬的网民朋友、各天然气用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们对天然气公司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就我公司天然气室内安装、改造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县政府通告及我司告知书仅涉及新开户并进行室内装修首次通气的用户和已通气用户重新装修室内须新安装天然气管道的用户。已通气并正常使用的用户不存在重新验收。
2、按照县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天然气用户使用燃气设施的通告》精神,四川自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登记备案确定,我公司无权指定由哪家公司安装。今后有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仍可到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从事天然气户内安装。
3、用户有权找任何一家经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安装公司进行室内天然气管道设施安装和改造,具体价格由用户与安装公司协商,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也未对其定价,价格属于市场调节。
4、现有两家安装公司属独立法人机构,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与天然气公司没有任何利益关系。
营山县天然气公司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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