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姜堰市纪委公款消费的“内部账”被晒在网上。账单显示:5个月20次公款旅游,螃蟹、甲鱼、草鸡动辄数千元;名牌T恤花上万元;在某四星级酒店消费的项目包括房费、会议室、酒吧、桑拿、迷你酒吧等,甚至还有“振动安全套”1只。(12月23日法制日报) 栾立平回应说,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我们纪委接待方方面面的来人,这个情况也是有的。”但是他并非经办人,因此,他本人并不清楚“有些消费”。而且,所曝光的消费也不全是他接待的。同时,他又说,“我们纪委查办案件,肯定要得罪人。特别是现在查办力度这么大,得罪的人很多。查办一个人,可能要得罪一片人,包括他的家人、他的友人、知情的人。” 不管是八项规定出台之前还是之后,接待肯定都存在,关键是看标准,还有就是接待方式上,公款消费的振动安全套用在谁身上都不合适吧,可以想见,其他没被曝光的有可能更加千奇百怪。栾书记又猜测是他们查办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或其家人或朋友在报复,其实这仅仅是猜测,但是消费是实实在在的,想以报复之说来转移注意力是不行的,必须得正面回应。而且照栾书记的说法,难道是想说查办案件就得罪人,就不查案了吗?这样的干部是怎么监督别人的,有冤假错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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