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御景江山的业主:
当初我们买房的时候,售房的人给我们说这里的物业费是1元钱每平米,到去年我们12月接房时,物业公司收我们1.2元/平米.我们业主为了接房忍气吞生的把物业费交了。后来由于我们上班地点在城里,所以添置了一辆电瓶车,这时物业公司又说每个月要收20元的电瓶车充电费,这个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必竟我们要充电嘛,用别人的电当然应该交钱啦!但今天,物业公司把进停车场的杠放下来了,又我们为电瓶车交纳车位费!当时我们交充电费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认为这个充电费里面就已经包含了这笔钱,不然我们没有位置又怎么充电呢?
现在我倒想问问物业公司,如果我们业主拒交这个电瓶车车位费,是不是我们的电瓶车充电费也白交了。物业公司是不是想钱想疯了,天天坐在办公室没有事情做就是想尽办法的怎么从业主那里怎样多收钱!
是不是现在的物业公司就没有部门管理,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管管这些猖狂的物业公司呢?
以上讲述均事实所在,御景江山每一位业主都可以为此作证!
请相关部门重视该问题,物业公司都是业主养起的,但是不是业主就应该被物业公司无条件的鱼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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