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二哥”龙门阵 马路上的“口号”式规矩 人多、车多,马路上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矩加以管束。除了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各地还因地制宜地出台了一些地方性交通法规。比如成都,先前有行人过马路闯红灯要罚款;然后有非机动车又喊止牌;新近的规矩是车辆在三环路内,连按3声喇叭罚款50元。 先不管这些法规是否合情、合理、合法,但现实情况是存在的,出于治理和管束那些马路上不守规矩的混乱事,动机应该是好的。但细究成都市近年来出台的一些道路法规,都似乎存在一个共性,或叫做共同特点,那就是——显得空洞,具体执行起来很困难。所以,暂且称它为马路上“口号式规矩”。 行人上马路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矩,决不应该闯红灯,犯了规就该受处罚,但面对“中国式过马路”,面对一群一群规章的男女老少,我们的道路交通执法者,也确实是没有真正拦下几个,罚过多少人的款。现状是,仍然还有很多人在硬闯。 400万辆电马儿要上牌,是市人大制定通过了的。我们也暂且预估成都市民高素质,届时大多数电马儿车主能积极配合,有90%的电马马按时如约上牌照,但即使只余下10%违规者,也有40万辆。满打满算成都的交警、协警、义交、自愿劝导人员全部出动,也不可能有效对付那40万辆疯狂飞奔的电马马。 再说才公布的“按喇叭”,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道条,以前是颁布过的,只是二环和三环的区别。但要执行好这条规矩也是特别的难,它好比在人群中查找是“谁放的屁”,而且还须辩明是两声还是三声响,可能还会有人钻空子,那一声响的长按甚至比三声响的时间还长。 之所以讨论这些“口号式规矩”,并非是要反对这些道路条规,反而是出于希望维护这些“规矩”的尊严。因为,政府出台的法规是严肃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有损法律法规的尊严。 能够理解规矩制定者的动机,面对马路乱象,首先考虑的是“有法可依”;但同时必须把控好下一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然的话,大多数人又以为这些规矩是“说起来耍”的。 想建议:面对一些“法不责众”乱象,首要的是应该先花大力气多做宣传工作,使之渐渐在社会上形成风气,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然后再择机推出规矩。 (阅读“谭二哥”龙门阵,可加微信号“享生活”:1xianglife-66)
来源: “谭二哥”龙门阵:马路上的“口号”式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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