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车辆进入平常百姓家成为家常便饭,我县的车辆呈几何式递增。为了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我县在多条街道施划道路停车泊位(遗憾的是,火车站街道两边的停车位严重不足,成为交警城管罚款的“示范性”街道),但仍然不能有效解决停车难这个民生问题,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愈演愈烈。下有“四问”,供广大网友探讨。 一问:利用公权力在道路上划线停车收费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纳税人有权共享公共设施,任何人或单位无权利用公共设施赢取私利,包括政府。道路停车泊位并不是收费停车场,法律规定不能由县政府定价,更不能由几个县级部门联合出文定价。这种收费行为是否是在与民争利?
二问:最重要的是,这些钱都到哪儿去了?是进入了县财政,还是被几个国家机关据为己有?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管理理念来看,停车费也应该进入县财政城市交通管理专户,用于修建更多的停车场,更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
三问:收费人员是谁?是国家公务员吗?他们能代表一级政府执行收费吗?他们收费有合理合规的监管制度吗?
四问:新建街道和住宅小区规划了停车区域了吗?如果没有,那又应该怎样解决越来越困难的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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