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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中央巡视组,巴中兴圣天燃气公司坑害老百姓,态度极端恶劣,你管得了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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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垄断行业巴中兴圣天燃气公司蛮横霸道,损害老百姓设备不赔偿还羞辱老百姓。12月2日,燃气公司安装工人吴某(电话183****7531)上门改装管道,野蛮施工造成用户磁砖损坏(有损坏图片),客户要求修复,现场交涉无果,客户电话燃气公司下属安装公司5265329,接电话一女人答复:“不就是磁砖损坏吗?多大一回事嘛。你个人磁砖买崴了嘛。”(我有电话录音)我一听火喷,堂堂一垄断企业就这么答复客户,不承认错误、不向客户赔礼道歉,反说客户磁砖崴了。尼玛,我家新房刚装修好你就给我弄烂了,你居然这么说。我用的蒙娜丽莎,你家用的什么磁砖?这就是一个国营企业,一个垄断企业的答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家安装厨柜的不小心把磁砖碰到一个角,连连道歉还主动要求修得。这不得不令人震惊:一个国企居然连一个小小的个体户的素质都不如!巴中兴圣天燃公司,一个走着党的群众路线、唱着为人民服务的企业,就是这样服务老百姓的!
2、巴中兴圣天燃气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涉嫌严重违法乱纪。蓝湾国际D区十几栋楼,巴中天燃气公司在初装时故意把燃气管道装在污水管道里面,导致所有用户装修包污水管道时不得不把燃气管道包在里面,燃气公司在通气时以管道不能埋为理由要求用户改造,从而向用户收取每户200多元的改造费。大家不要小看每户200多元,我初步算了下,蓝湾国际D区大约2500多户,涉及总金额50多万。请相关部门和媒体到蓝湾国际D区到每一个用户家调查,为我们老百姓讨一个说法、还一个公道。
无论是业务办理时间,还是工程建设质量,无不体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巴中兴圣天燃公司从领导到员工,无以不体现垄断企业的优越性,无以不张扬国营企业的霸气!试问,巴中这样的一家企业,还有谁管得了,还有谁能制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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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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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0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友“bz实话实说”发帖反映问题的回复

网友“bz实话实说”: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公司高度重视。事情原由是你在装修过程中将室内污水管与天然气管道包封在一起,我司安装工人吴志强对其改造时将一块磁砖损坏,安装工人与你协商理赔时,你要求将整个墙面更换。因而协商理赔未果,后用户投诉到安装公司后,我司立即派安装公司副经理和安装工人再次进行了协商。终于12月8日下午达成共识,赔偿用户损失110元。此事的发生,主要因安装工人施工不细心,且未向用户致歉所致。公司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真诚向用户表示歉意!
       该用户反映室内管道改造收取费用200多元,经查,该用户支付我公司管道安装改造费213元属实。其费用是重新给你安装改造实际发生的材料费、安装费,是合理合规的。在蓝湾国际整个楼盘中,类似因装修将燃气管道暗埋、包封、私拆的现象仅是少数,绝非用户危言达2500户之多。不存在安装工人乱收费行为,也不存在向用户重复收费。
       天然气管道安装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进行安装,其中个别用户将天然气管道私拆、私改,因此造成不能试压、验收、通气。为了用户的安全,所以我们谨向用户呼吁不要私拆私改天然气管道。同时对天然气安装、服务、管理表示关注、监督的朋友们表示谢意!


                                                                                                                                            巴中市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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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5 22:16

发表于 2014-12-5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电气,你懂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巴中兴圣天燃气公司,我曾明确打电话明确告诉她,你这样的回复我气很大,你如果不处理不改变态度,我就打电话致阳光问政5111365。你绝对不会想到对方怎么回答,接电话那个女人说:“你打了“就挂了。
事隔这么多天,燃气公司至今未给予答复。
是可忍,孰不可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6 07:09
国企有那资本, 除非全民联合或者惹到了大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6 11:41
楼主说的是实话,我是蓝湾国际D14的用户,我家的天燃气管道也是天燃气公司埋的,后来又让我们掏钱改。燃气公司真是生财有道啊!把手中的权力用的一点也不含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6 16:41
现在只有个体户才有好的服务态度,希望早日打破垄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6 16:44
:@:@:@那个女人也太嚣张了吧?多半又是巴中的那个官太太;P

发表于 2014-12-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4-12-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4-12-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兴圣天燃气公司也太不像话了,安装工技术差素质差,简直乱整。不但将燃气管道与污水管道十字交叉,装修时又要求不能包住燃气管道,请问一下污水管道怎么包呢。另外室内安装燃气管道也没有个标准高度,我家安装的燃气管道厨房铝扣板都无法吊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31.41.x 发表于 2014-12-6 11:41
楼主说的是实话,我是蓝湾国际D14的用户,我家的天燃气管道也是天燃气公司埋的,后来又让我们掏钱改。燃气 ...

是啊,大家都有同感。天燃气公司是该好好整顿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溪水 发表于 2014-12-6 21:28
兴圣天燃气公司也太不像话了,安装工技术差素质差,简直乱整。不但将燃气管道与污水管道十字交叉,装修时又 ...

燃气公司内部管理太松、太混乱,没有服务意识,没有市场意识,还是"老大"自居。

发表于 2014-1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人民政府的清算组在食品公司已经驻扎五年多了,为什么一直不敢公开账目。土地也不敢公开撇卖。这一切都是政府暗箱操作 ,官商勾结。

发表于 2014-12-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老虎,只有中央才管得了,时候快到了,反应到中纪委网上去。

发表于 2014-12-7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8 09:29
NND,:@:@:@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2-8 09:32
这样的企业老总肯定是个关系户,黑老大

发表于 2014-1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巴价发〔2010〕157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巴中市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国家先后提高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241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463号)要求,各地应相应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依据法定程序,通过成本测算,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报经市人民政府二届第53次常务会议和市委二届第120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调整巴中城区及恩阳镇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范围

居民生活用气包括居民家庭生活用气、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部队食堂和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食堂用气。

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77元。

三、相关规定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中,已计入计量器具的更新改造等相关费用。今后,天然气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到期更换和非用户原因维修,均不再向用户收费,所有费用由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承担。

四、执行时间

以上价格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含)以后的用气量起计。至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结算的用户不再补收价差款。

五、加强宣传解释工作

这次调价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价格调整后,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坚持“用户至上”理念,切实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同时,应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宣传,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天然气价格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发表于 2014-12-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物价局关于调整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巴价发〔2010〕157号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巴中市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国家先后提高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和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241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463号)要求,各地应相应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依据法定程序,通过成本测算,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报经市人民政府二届第53次常务会议和市委二届第120次常委会讨论通过,决定调整巴中城区及恩阳镇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范围

居民生活用气包括居民家庭生活用气、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部队食堂和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食堂用气。

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77元。

三、相关规定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包括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中,已计入计量器具的更新改造等相关费用。今后,天然气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到期更换和非用户原因维修,均不再向用户收费,所有费用由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承担。

四、执行时间

以上价格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含)以后的用气量起计。至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结算的用户不再补收价差款。

五、加强宣传解释工作

这次调价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价格调整后,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坚持“用户至上”理念,切实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同时,应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宣传,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天然气价格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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