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国,男,村支书(原村长),住武胜县烈面镇高原村一社; 罗义洪,男,村主任(原支书),住武胜县烈面镇高原村四社。 举报的违纪违法事实 一、张、罗二人狼狈为奸,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 1、贪污挪用公款。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张、罗二人共贪污挪用村上公款27584.57元(其中罗义洪10884.57元,张发国16700元),具体情况为: ①罗义洪于2012年通过做假账盗用国家财政10884.57元。 ②2011年张发国收取部份农户修预制板大路费10700元;2012年12月,非法收取危房改造款6000元,此两项共计贪污公款16700元。 2、非法收取计划生育超生费。 罗义洪于2004年至2007年任村支书兼村长期间,非法收取计划生育超生款(本来应该由镇计生办收取)13500元。 3、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搞钱权交易。 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张、罗二人就违规开支48398。 4、白条报帐,违反财经纪律。 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违规开支的48398元生活费,均为白条票据,无一张正式发票。 5、利用职权,克扣工资,对有不同意见人的进行打击报复。 2013年底,于是罗义洪在镇上签字代领了我2013年的“绩效工资”2500元,我多次催要,至今不归。 二、巧立名目,敛钱谋私。 2011年,张、罗二人伪造“一事一议”假资料,上报镇上擅自修村预制板大路,从中谋利。所用材料均由支书张发国有2个预制场提供,总计材料款12万余元。 上诉违纪违法行为我已举报到武胜县纪委。。。但是纪委个别同志一再偏袒他们。为他们开脱罪责。。没有公平公正处理。。反倒对为实名举报人打压。。。付图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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