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讨论水电的经济价值时,只是简单地提到了水电在发电收益以外的一些正面作用。实际上,这些作用更多地表现为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或者,即使属于经济价值,也难以用货币进行量化计算。本节从发电收益以外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两个方面考察一下水电具有的众多特殊作用。 1 防洪抗旱作用 具有一定规模的水电工程,特别是筑有水坝、形成水库的水电工程,大多是具有多重效益的综合性水利枢纽。一般来说,这些效益中包括防洪、抗旱、减灾的作用,这正是因为水库能够调节天然来水的时空分布。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功能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特性,由此产生的减灾效益为相应范围内的全部社会单位和个人所共同享有。这些效益常常十分显著(有时远非发电效益可比,譬如,它可能挽救成千上万个居民的生命),但难以被量化,社会也很少给予补偿。实践中,只要有需求,发电方面的用水调度往往要让位于防汛或者抗旱方面的用水调度,因为后者事关当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 城乡供水作用 很多水电工程具有城乡供水作用。所谓城乡供水,是指水库向城镇和乡村的工矿企业、机关单位和居民生活供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供水一般都是有偿的。但有些收费,如城乡居民生活供水的收费,低于其产生的效益或者为此支付的成本,使其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同防洪抗旱作用一样,水电工程的这种功能是其他电源所不具有的,人们在考察水电的经济价值时也往往将其忽略。实际上,如果计算水电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城乡供水方面的效益往往是相当可观而且具有成长性的内部效益。 3 农业灌溉作用 大多数水电工程具有农业灌溉功能,这也是其他电源工程所不具有的作用。水轮机发电并不消耗水量,但农业灌溉的用水基本上为农作物所吸收,或者渗入地下、蒸发升空。农业是全社会消耗水量最多的经济部门。但灌溉用水的价格是很低的,灌溉效益更多地表现为社会效益而不是水电工程的经济收益。 4 水上航运作用 建设水坝,形成水库,一方面可以在库区形成宽深的水运航道,一方面可以通过水沙调节来显著改善坝址下游的通航条件。因此,在可以通航的河流上兴建的水电工程往往具有显著的水运作用,能够产生良好的内部收益和外部效益。一些河段因此诞生了水上航运业。这一点在水量丰沛的南方河流、黄河中上游和东北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更多咨询了解扫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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