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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无视法律、法规,非法强拆和湮灭诉讼证据的仪陇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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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118日早上8点钟,在仪陇县新县城新政镇正街,“轰隆......”一阵阵巨响打破了这座新县城老城区宁静的早晨!这一切都归于仪陇县建迁指挥部和仪陇县房管局对位于新政镇正街王爷庙处房屋进行非法强拆!
     在屋里睡觉刚醒的租住人小培,被一阵阵巨响惊吓得连忙往屋外跑,他以为发生地震了,连衣服也没来得及穿,当跑出门时才发现并没发生地震,一台高大的蓝色挖掘机正对着他所居住的房屋进行疯狂的挖掘.......,那排山倒海的气势给人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震荡!惊恐之余,小培连忙电话通知房屋的主人诉说了房屋被强拆的这一让人震惊的事情,更让人震惊的是仪陇县建迁指挥部和仪陇县房管局在从未通知房屋主人,并且在房屋内还有人居住的情况下实施了非法强拆,这种强悍无理的所谓“拆迁”简直就在草菅人命嘛!
该房屋分别处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行政案件诉讼和仪陇县人民法院【(2014)仪民初字第2975号】民事案件的诉讼当中,该房屋既是案件争议的标的物,也是案件中的重要证据。对于被强拆的房屋为诉讼中的房屋这一事实,仪陇县建迁指挥部是知情的,仪陇县房管局更是上述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房屋主人此前已经向仪陇县建迁指挥部和仪陇县拆迁办寄送了“诉讼中房屋不得强拆的声明书”。然而,仪陇县建迁指挥部和仪陇县房管局为何置“诉讼中房屋”的事实于不顾,公然挑畔法律,知法犯法、有法不依、火急火撩的要对该房屋进行强拆呢?唯一的理由就是他们为了掩护某些已经触犯法律的人和事,牟取某些不可告人的利益,伙同起来一起湮灭证据,试图阻扰法院对在审案件的公正审理。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本应维护法律的严肃和正义,塑造起让人民信任和尊重的正面形象,却公然知法犯法强拆诉讼中的房屋,造成湮灭诉讼案件中的证据的事实。试问这样的政府和这样的行为公信力何在?国家倡导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他们的眼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行为导向?中央现在正在大力倡导的“依法治国”的宏伟战略目标,如果凭借这样的基层政府来执法,“依法治国”恐怕也只能是一声叹息了......
尽管中央一直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精神,国务院《拆迁条例》也明令禁止强拆,然而仪陇县建迁指挥部和仪陇县房管局仍旧有法不依,“依法行政”在他们那里也只不过是口头上的几句话而已,实际行为却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大相径庭。
处于弱势群体的普通老百姓面对带着强大的挖掘机,面对可以指挥强大城管和警察队伍的仪陇县建迁指挥部和仪陇县房管局,面对他们正在知法犯法,进行的非法强拆和湮灭证据的双重违法,只能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房屋的主人只是弱小的普通百姓,面对强势和强权的政府机构,只不过象一片碎瓦断木那么渺小......那被挖碎了的心就象刚拆剩下的断木碎瓦那样在寒风中飘零摇曳、默默哭泣.......好端端的房屋瞬间变成了一片废墟.......,那是在遭遇强暴蹂躏之后的呼号........
仪陇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所谓行政机关公信力何在!?受县委、县政府控制和摆弄的司法机构公正和公理何在!?

仪陇县非法强拆房屋的现场

仪陇县非法强拆房屋的现场

未遭强拆前的房屋状况

未遭强拆前的房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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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望唤起政府的良知!

发表于 2014-11-1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官方能查出真相,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发表于 2014-11-1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查清!

发表于 2014-11-1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会强拆,等待调查结果出来后,方可下定论。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诉讼中的房屋权属纠纷还在法院审理之中,纵然有千般万般理由也不应该违法强拆的

发表于 2014-11-1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应该不会有强拆了吧。

发表于 2014-11-1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拆除的那幢房屋在我的印象中好像是公房吧

发表于 2014-11-1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调查后得出事实

发表于 2014-11-1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拆房时,有关部门还是应该提前告知,避免引起群众的惊慌。但是不是真的违法强拆呢,这就呼吁相关部门了。

发表于 2014-11-1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能告知真相  不要让老百姓寒心

发表于 2014-11-1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栋楼是哪个单位的公房达嘛,一时想不起哪个单位了,不晓得你来掺和个毛线啊

发表于 2014-11-1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图看,这个房子应该没人住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什么房应该由法院说了算,你强拆人家房子不愿意赔偿就强说是公房那也不对呀,也不应该在法院还没判之前政府自己来判!
发表于 2014-11-1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哦

发表于 2014-11-1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好好调查下是不是强拆,为什么要强拆?说政府就没有了公信力,有点以偏概全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13 10:39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发表于 2014-11-13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江泮 发表于 2014-11-13 10:35
是什么房应该由法院说了算,你强拆人家房子不愿意赔偿就强说是公房那也不对呀,也不应该在法院还没判之前政 ...

你是标准的借网络来炒作,那幢房子我知道是原来新政一个单位的房子,啥时候又成了你屋个人财产

发表于 2014-11-1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的楼貌似不是正在拆迁的哦       唉 现在为了点拆迁款  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发表于 2014-11-1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的楼貌似不是正在拆迁的哦       唉 现在为了点拆迁款  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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