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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眉山洪雅私人修路设收费点 镇长称这样的路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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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雷坪村村委会和私人老板修建的该处收费公路1.jpg
雷坪村村委会和私人老板修建的该处收费公路
  四川新闻网眉山11月11日讯(记者 李春雨 摄影报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原本是影视剧中“山贼”的台词,但在眉山市洪雅县瓦屋山镇雷坪村芹菜坪,这句话可不仅是“台词”而已。日前,四川新闻网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当地村委会和私人老板于2010年在路上私设栏杆收费,对过往的拉木材货运车、农产品车辆收过路费,年限长达50年。
  令人费解的是,当四川新闻网记者致电瓦屋山镇镇政府询问道路收费此事是否违法时,镇长李健表示:瓦屋山镇这样的公路有很多,是否违法让记者咨询律师。

芹菜坪山上的准备卖出去的木材

芹菜坪山上的准备卖出去的木材
芹菜坪山上的准备卖出去的木材
收费的山间水泥路
 日前,四川新闻网记者来到瓦屋山镇雷坪村芹菜坪,看到了一条上山的公路入口处竖立着栏杆。通过栏杆走进该路段,发现该路蜿蜒直上大山深处,道路比较窄,刚刚可以通过一辆货车。道路的两旁,堆放着一些刚刚砍伐的树木。
  一名正在工作的伐木工人说:“这条路是私人老板出钱修的,其他人要过就要收钱。收费按照货车跑这条路的路程算,短的30—50元一方,最多的80元一方。”据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该处拉木材的货车一般可以装20多方木材,按照此收费标准算,一辆车收取的过路费就可以达到600—1600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雷坪村芹菜坪外遇见了一辆正在拉木材的货车,据货车司机说:“芹菜坪的木材要收费,一方要50元左右,我们上去拉木材划不来,在外面路上拉就不会收钱。”
  整个芹菜坪绿化面积很高,一条水泥路在山间蜿蜒而上。当地村民李代洪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这上面的木材都是村里人私人承包的,种的大都是柳杉树,面积很大,木材长势很好,给多地供应木材。”
  当地村民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这条路就是为了拉木材进出更方便而修建的,因为私人出的钱,就要收取过路费。”
  李代洪说:“我和舅舅罗仕明在山上都承包了几百亩的土地,种上了林木。从2010年开始收费开始到现在,我和舅舅已经分别交了十余万元和二十余万元的过路费。”
  据当地村民反映,这条路后被相关单位拨付了专款补贴,但收费一直没有停止的迹象。
村委会和私人老板签订的修路协议3.jpg
村委会和私人老板签订的修路协议
 村委会和私人老板协议修路 收费到2060年
  四川新闻网记者拿到手中的一份签订于2010年2月6日的修路协议显示,芹菜坪林区公路全长3.5公里,有效路面宽4.5米,工期为5个月,由瓦屋山镇雷坪村村委会和瓦屋山镇群贤村的李万忠协议修建,村委会的法人代表是罗明远。其中,村委会负责社会协调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李万忠出资,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以收取过路费的形式经营管理修建此路。
  协议还对收费标准和资金用途进行了规定,根据协议规定,收费按照路程远近不等以及木材的木方量进行收费,最低10元一方,最高80元一方,收费年限从2010年至2060年,共计50年。对于资金用途,协议从三方面进行了规定:1、归还集资修建垫资费;2、养护林区公路开支;3、提取2%交村管理费作集体提留。
  对此,现任雷坪村村委会村主任陈天祥表示,该协议是上一任村委会和私人老板签订的,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反映过多次了。
  时任村主任的罗明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当初做出这个决定是在当时的背景下,为全村的发展考虑而做出的。当时也上报了瓦屋山镇党委政府,也召开了村民大会告诉了全体村民,并取得了村民代表的同意,不是我一个人下的决定。”
  据罗明远介绍,当时由于争取不到国家资金,而村里也需要由这么一条路来方便村民木材运输,村民又不愿意出钱修路,便打算引进外资来修路。后来找到了老板李万忠,让他出资120余万,修建道路并设收费点收回投资。
  这一情况得到了李万忠本人的认可,他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当时村上找到我让我修这个路,我便和其他几个股东一起从银行贷款了120万投了进去,我在其中占多数。这120万除了修路还包括给村民的土地补偿费、人工成本和道路维护。现在每年我光利息就要给出去近10万。”
  据李万忠介绍,由于林木出材的周期长,现在山上的林木要在10年后才能大量出材,所以在2010年修好路后,每年的钱还不够给利息。2012年,自己又出钱对道路进行了水泥硬化,算下来平均每公里投入了35万,一共硬化了2公里,后来当地有关部门对道路硬化每公里补贴了20万。
  对于现状,李万忠坦言:现在心焦得很,要承担利息、道路养护还有人工等等费用,这几年前后投入了近200万,还没算管理费,每年都在亏,利息都付不够。“如果村上觉得收费贵了或者有其他问题,如果村上能出120万的成本,我就当做好事,自己亏几十万,把这条路的经营转让给他们。”
设立在道路连接处的收费点4.jpg
设立在道路连接处的收费点
 瓦屋山镇镇长李健:还有很多这样的路 是否违法问律师
  李代洪表示,就公路收费问题和林业纠纷问题曾多次向镇党委镇政府进行了反映,但一直没有进行处理。
  四川新闻网记者就此问题致电瓦屋山镇镇长李健,他对此回应:“我们雷坪村有几种情况,有一种是村民不愿意出钱,老板出钱修路后收取一定的公路养护费。瓦屋山镇比较大,有很多这种路,大家修路没有钱。如果群众出钱肯定就不要过路费,但是没出钱就肯定要给养护费。”
  对于这样收费合不合法的问题,李镇长表示:合不合法去咨询律师,便挂断了电话。
 收费近4年 相关部门表示:不知情
  目前,雷坪村芹菜坪收费点从2010年建成收费至今,存在了4年左右,并在继续收费。
  10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前往眉山市洪雅县交通局了解情况。据该局工程股工作人员查询后介绍,该段路没有列入村村通工程,交通局没有对其立项,就更不可能拨款了。
  至于设立收费站的问题,该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了解这个情况,一直没有得到相关反映。现在村道是属于属地化管理,乡镇公路和村道的养护都归当地乡镇管理。现在洪雅境内所有的二级公路收费站都取消了,设立收费站需要省上部门批复,不可能允许私人乱设收费站。
  眉山市洪雅县林业局在瓦屋山镇设有木材检查站,对过往木材运输车辆进行检查。该局党政办一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也不清楚这个情况,没有接到下属单位的反映,也没有接到群众的反映,我们将马上着手开展调查核实。
  律师观点:私人设立收费站肯定是违法的
  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谷海洋表示:公路设立收费站需要省级发改委立项审批,收费标准需要物价部门核定,收费许可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不是想设就设的。私人因为出钱修路就收取过路费,这样的情况肯定是违法的,也是不允许的。
  这条路属于什么性质的公路?收费依据何在?四川新闻网将继续调查。(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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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违法让记者咨询律师”,这话说得还真感觉有点土皇帝的感觉,就差说“违法,你去告我噻”了,呵呵。作为地方官如果都不知道此种行为是否违法就开始干,不懂法又岂有资格当父母官呢?一句咨询律师说得是何等的霸气,不亏是官!!

     如果都这样干,那改天大家都去 瞅瞅看哪里的路还没修,直接去修了拦起来收费------洪雅模式??
发表于 2014-12-1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镇长很牛,建议纪委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7 16:20
我认为回收成本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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