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不怪了! 我给你说过我经过的三件真事.如有假我不是人.是王八. 1.在98年左右.盐亭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当官的!到我一亲人的工厂里检查工作.工作检查完了后在职工俱乐部旁的那个回子餐厅吃了饭.吃了没多少钱.好像300多.吃完了那人就说叫开一票.他要买手机电池.那手机电池在当时是要1千多.是9字头的.你说黑不黑. 2.还是我亲人那工厂.与另一厂打官司.打到绵阳中院去了.请绵阳中院的一领导吃饭.吃了一顿饭花了500多.吃完了又说要去搞什么卡拉ok.还要请小姐.当时我在场.因为我年纪还不大.回避了. 3.还是我亲人那工厂. 打官司打到省高院.在成都找那高院的一个官.把卷起来装到一包硬盒红塔山里面送给那个.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大约有1000左右. 4.最离谱的是这事.我妈以前的女老领导一直和我妈处的还行.她想调绵阳,但是要给绵阳那什么宣传部的什么人给3W.当时她都快退了.好像还差3年.怕这3W整不回来.她来给我妈说这事. 这些全是我身边的事.都是10多年前的事.现在不知道还会不会这样. 天下乌牙一般黑.在党的天下是这样的! 见怪不怪! 只要是官就没有不贪的!换我一样要贪.大家都贪不贪白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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