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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乡父母官,却不为民办实事,是什么官(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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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做为一乡父母官,却不为民办实事,是什么官!(续二)

 

昨天和一位在律师事务所的朋友,谈到这件事情,该朋友对于乡书记的言语感到甚是惊讶,立刻问我这件事情发生在什么地方,我回答后,他说:“这是什么年代了哦,还有这种基层干部,还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太好笑了!”

我问他,如果让你来回答‘哪个让你把房子修在公路下面的?’,你怎么回答?

他说,“这完全是强盗逻辑嘛,是不讲道理了嘛!”;

对啊,但感觉好像那位农民伯伯几十年前把房子修在那个位置是个错误似的。

朋友继续说:“既然如此,那位农民也可以采取不讲道理的方式对付嘛!”这个我就不赞成了,因为每一个人都要为建设和谐社会出力。

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要致富,先修路;

我看了这个乡2009年的工作规划,其中谈到还要依托农民伯伯家后面的公路,大力发展经济,这很是让我纳闷,这条“面目全非”的公路,如何依托?或许我理解错误,有机会的话请教该乡书记。

查阅了一些关于三农政策的资料,摘要于下: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

投稿单位:陕县    作者:来自:农民日报

1、   重视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2、  实现农民致富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

3、  保护农民利益是政府的责任

要保护农民利益,就要维护农民的权益和利益。一是从政策上保护。应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要稳定农村土地政策,将其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根本。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就能充分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二是从法制上保护。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民利益,既要靠政策支持,又要靠法制支撑。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实效,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改变“上面很热闹,下面不知道”的状况,让农民知法、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从环境上保护。要让农民最大限度地融入到市场经济的潮流中,与大市场接轨,提高素质,学会“游泳”。同时,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把农民融入和适应国内外大市场作为解决农民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上文仅供乡书记参考。想想看,地里堆起石头,还得天天在路边逮“肇事”司机,农民伯伯的庄稼就没法种了,吃什么呢,试问乡书记如何保护农民利益!

 

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911317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5日至19召开;这其中三农问题肯定也是重点,人大代表中肯定也有农民伯伯。(敬请关注此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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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顶,人还是厚道点好
发表于 2013-4-2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一定回复~
发表于 2013-6-8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1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8-3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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