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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怎么这样!
畜生啊!强暴自己的亲生女儿!凌迟他!混帐东西!男人的败类!人的败类!
拉出去杀了算了 这个社会拿点钱到外面去找个 何必要去强奸呢
唉!世界大了,什么事都发生了,林字大了,什么鸟都有,太不象话!
本人有个建议,修改下法律,比如强奸罪不坐牢,而是把他的那两个小东西取了,又比如偷东西,不罚款,也不坐牢,而是割手指,比如贪官,也不坐牢,没收他及其子女的全部财产,开除其本人及家属的全部公职,哈哈,这样会不会好些啊!简单说就是失去作案工具和东山再起的经济基础。
不是人哦
直接拉去枪毙,应该他已经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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