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蓬安龙欣花园小区的朋友,请谨慎上当受骗,本人于2007年12月17日购买龙欣花园住房一套,面积约110平方左右,每平方968元,总房价约10.7万元左右,签定了集资建房合同,合同第六项:建房款采用分段交付(以甲方出据的收据为准),即:签订合同之日即预付定金30000万,2008年1月30日前交付总价款的20%,该户盖板之日起7日内交付总价款的95%,办理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10日内结算,留足总价款5%的余款于交付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交清。 合同签定后就当场交付了定金3万元(开有收具),本以为一切按合同正常进行即可,交付定金后,龙欣花园一直未按时修建房屋,每次去找都以各种理由推辞时间,一拖就是七年,我朋友08年买的房子早就入住了,我现在还在租房住,到今年年初才开始动工修建,今年开始我又多次去找了负责人询问情况,负责人近段时间才给出答复,称由于现在修房成本高,当时交的3万元定金只能按968元/平方折得实际面积,意思就是3万元只能购买31平方米,一套住房剩下的面积按现价3680元每平米计算,当时的定金就变成了房屋的全款,哪来的这样的道理???当时的市价968元/平米已经算是很高了,龙欣花园收了定金,拿去投资挣了钱,现在却还违约,视合同为废纸,良心在哪去了?我先去找过蓬安县信访局,信访局让去找房管局,找到房管局后,他说管不了,让去找城市建设局,找到建设局后,建设局又让去找房管局,这些主要部门就这样玩起了“踢皮球”。是谁批准龙欣花园修建房屋的??跟你们房管局、建设局就真没有关系?? 号召:有跟我类似的朋友请留下联系方式,我的电话:18227373749。也敬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关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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