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蓬安县交通运输局“蓬安县迎宾大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蓬安县迎宾大道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蓬安县 4、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起于蓬安县城东边的彭家垭口,抚琴大道南延线与绕城东路交叉点,起点K0+000=AK0+000=绕城东路K1+877,在何家湾下穿达成铁路桥,经打鬼湾、丘家大龙山、大湾,过燕山寨深挖路段,经麻兔湾、庙垭口和堰塘湾,止于小湾(K4+746=省道203线K82+746)。全长4.746里,估算总投资3.513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7403万元。共占用土地552亩;无桥梁和隧道,拆迁建筑物12307平方米,涵洞1587米/23道,平面交叉11处。本项目拟于2014年底开工,2016年6月建成通车,建设期一年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蓬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537848566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证书号:甲字第3213号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88624256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后,从环保角度出发,提出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拨打联系电话提出意见,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电话。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3、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 (七)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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