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正确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利用最高法发布通报了这一《规定》。《规定》的通报与实施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会扩大网络法律的影响力,进一步使互联网环境变得清朗起来。 《规定》立足司法解释的功能定位,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精神,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在充分考虑互联网技术的特点、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的前提下,为民事主体权益保护提供充分了司法手段。从《规定》的具体内容分析来看,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以及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程度认定问题等。《规定》首先告诫大家不要一遇到事情就想着删帖,而应积极主动对网友的疑问进行回复,要积极主动的做好正面回应以及解释工作;其次是告诫那些所谓的“意见领袖”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能无凭无据打胡乱说,不要歪曲事实,故意误导大家,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然后是告诫公职人员(包括记者、律师等)不要轻易淌这趟混水,不然稍不注意就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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