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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813|评论: 26

[原创]昨日发生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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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0:58 | |阅读模式

昨日2008年12月30日

下午17点左右

冕宁县城东南大道  汽车站出站口 有一名彝族男子

身被捅了几刀,流血过多昏迷

据了解好象是在政府门口被杀后跑到车站出站口,流血过多才昏迷倒地休克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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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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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1:38 |

 

[em03][em03]有原因吧?

发表于 2008-12-31 11:32 |

字不错,是别字,呵呵……

发表于 2008-12-31 11:29 |
QUOTE:
以下是引用20092009在2008-12-31 11:13:00的发言:
"具"是错字!正确为"据"!是什么人干的???[em02][em02][em02]

是趴趴熊!!!!

这个错别字是趴趴熊写出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1 11:29 |
这个要问派出所

发表于 2008-12-31 11:13 |
"具"是错字!正确为"据"!是什么人干的???[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2-31 12:39 |
呵呵。。打错字了!!

发表于 2008-12-31 12:46 |
----字错了没关系,只要-----新闻真实!中国字错是在所难免的,哟![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2-31 13:39 |
    我帮你更正过来了!

发表于 2008-12-31 15:43 |

希望我们的警察们还是学香港的一样,穿个大裤档,拿根警棒分别站在不同的街段,不要都坐在办公室中或窝在家中中.

发表于 2008-12-31 21:11 |

  正规的新闻报道应当这样写:

  冕宁县城发生持刀伤人案(人未死不是杀人案)

  2008年12月30日下午17点冕宁县城东南大道汽车站出站口一名浑身是血的彝族男子昏倒在地,身上存在明显刀伤,血流如注。

  据现场群众向记者描述,该男子系县政府门口被人持刀砍伤后逃跑,在逃至新长途客站车站门口时因流血过多而休克倒地的。在接到群众报警后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送至县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后边这句是必写的,不然有人被砍昏倒在街头无人管的话,有关部门就是渎职了,这帽子谁也扛不住。)

另: 不知范所长什么时候能破案。:)

发表于 2008-12-31 22:25 |
太有才了!!!顶一个![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1-1 05:43 |
[em02][em02][em0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 22:05 |
QUOTE:
以下是引用雪浪花在2008-12-31 13:39:00的发言:
    我帮你更正过来了!

谢谢你哟

发表于 2009-1-1 11:26 |
破案啊,瞎猫碰着死耗子的时候,还是有可能的嘛!

发表于 2009-1-1 13:54 |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1-1 23:36 |
   打错字是正常的,改正是我们管理的义务,何必言谢呢!

发表于 2009-1-1 23:33 |
    我瘦我故在: 写得不错,符合新闻的要求,但是有一个别字就是“有关部门就是赎职了”的“赎”字,应该是“渎职”的“渎”。我帮你更正了吧!!

发表于 2009-1-2 00:15 |
QUOTE:
以下是引用雪浪花在2009-1-1 23:33:00的发言:
    我瘦我故在: 写得不错,符合新闻的要求,但是有一个别字就是“有关部门就是赎职了”的“赎”字,应该是“渎职”的“渎”。我帮你更正了吧!!

版主真细心,感谢斧正!其实我一开始就知道是错别字,但是就是想不起来渎字怎么写,呵呵。今年好象酒喝得比往年多了,记忆力真的减退厉害

发表于 2009-1-2 11:17 |
----------关注生命/关注民生是一个合格公民的良心和良知应有的道德底钱......[em02][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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