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实验中学 关于《写给实验中学的校长》的回复 《通江论坛》2014年9月15日网贴《写给实验中学的校长》出现后,学校高度重视,针对网贴反映的蔡宏达同志的情况学校组织专门的班子进行了调查,随机调查了李云海、王立宏、赵丛森、张思懿、陈红、谭诗琪等同学,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关于乱收班费的问题:经调查蔡宏达同志所带班往期由副班长谭诗琪负责收取了所谓的班费(实为学生饮用桶装纯净水费),由蔡宏达同志保管,支出账目由学生干部共同做,期末在黑板上结算公示,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本期未收取。 2、关于不批改作业的问题:经了解,蔡宏达同志所教班学生作业大部分做了批改,学生表示时间来不及批改的在黑板上对了答案,然后只讲容易出错的题目,不存在不批改作业的情况。 3、关于乱办班问题:经调查蔡宏达老师没有在班上讲补课的事,也没有集体组织或办班补课。 4、关于叫学生搬砖的问题:经调查系学校建筑施工单位施工遗留的烂砖头占了教学楼走道,蔡老师组织本班部分男同学利用体育课将烂砖头搬到建筑垃圾堆放点,系公益行为,无任何私心,更不存在为老师干私活。 实验中学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工作的不足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欢迎各位家长对我校可能出现的“三乱”行为向学校举报(举报电话:0827—7231687)。 实验中学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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