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李庄曾是“捞人律师”,因此鄙夷。
全程关注李庄案的几季,且通过今天的近距离接触,了解到他作为人治社会的受害者,也以切身经历对体制、对现行法制作出了深刻反省。他的很多观念已经与很多公民律师趋同了。他目前的各种活动,也在客观上推动着社会的法制化。他对形势的判读为:社会总在前行,任何阻挠都是徒劳的。
同行的陈光武律师是位学者型的律师。相对李庄的诙谐,他更严肃一点。他表达了对李庄案的一些不同意见,令人受益匪浅……
提问环节,想了解前非著名律师李庄对前著名律师许志永案的看法,以及他们案子的异同,结果被回避,令人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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