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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自贡荣县的“李刚”父子——记余训凡、余文勇官员父子违章建筑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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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0 11:50 | |阅读模式
余文勇现任荣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其父余训凡系荣县政协退休干部,1998年余文勇以其父亲的名义在荣县南干道钓鱼台原县政协集资房修建底楼住宅一套(房产权登记人为余文勇),并自建梯部供一家人进出,同时在其住宅围墙外栽种了两棵黄桷树。由于黄桷树的根部生长迅速,将其住宅围墙和进出的梯部胀裂,余文勇之妻并叫人将黄桷树移走,其父在原种植黄桷树和进出大门的梯部位置用彩钢棚搭建了一车库。2014年4月24日,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于接群众举报"反映原政协集资楼,底楼住户砍伐黄角树,准备修建建筑物"。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制止,并对当事人余文勇发出了《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要求其恢复原貌。当事人余文勇不但不听劝阻,且利用非正常时间抢修抢建。2014年4月28日,将建筑所需钢筋进行了拆除。2014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余文勇所建房屋基础及墙体,实施了现场拆除,遭到当事人家属谩骂、威胁等人身攻击,对抗情绪极大。之后,当事人余文勇再次利用非正常时间,改砖混结构为彩钢棚。次日,执法人员再次接群众举报赶赴现场时,当事人余文勇所建违法建筑已全部完工,并利用起来,使执法人员无法实施现场拆除。余文勇、余训凡妄为人民公仆,白吃财政供养,知法犯法,天理不容,在原政协集资楼楼底所建违法建筑傲然矗立!究竟此事此人该谁管?适逢深入群教路线开展,国家巡视组入住四川之际,省委督导组到达自贡之时,省委巡视组进驻荣县之机,请县群教办牵头,请县规建局依法拆除其违章建筑,请县人大依法罢免余文勇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县法院按党章予以余文勇处分,请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局按党章予以余训凡处分,县纪委、县监察局依法查处对于此事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作为之举。还群众一个公道,还荣县一片明净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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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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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 14:46 |
自贡市 纪检委电话:0813—2203370   

发表于 2014-9-27 18:55 |
部供一家人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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