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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五通桥政府非法征地,少征多占,少赔多报;上欺国家下坑百姓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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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五通桥政府非法征地,少征多占,少赔多报;上欺国家下坑百姓的严重违法行为及强拆民房至百姓无家可归,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惩以正党纪国法
中央巡视组:
请求事项:归,造成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应承担赔付。
一、请求各部门对五通桥政府非法征地,致使我两栋房屋(别墅型)毁损无家可
二、请求各部门责令五通桥政府将毁损我两栋房屋(别墅型),就地恢原状或按国务院2011119日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590号令计算赔偿443万余。
三,     对五通桥政府,五通桥公安局,五通桥检察院等经济利益集团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及行政乱作为,执法犯法等行为进行问责。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以正党纪国法。
四,     对纠结黑恶势力掠夺私有财产,危害群众利益,制造社会不和谐行为进严厉打击,以平民心。
事实与理由
陳芮;(性别:女;住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二队160号;公民身份证号:63252119641001026X;电话:18981367729)和爱人李学典在五通桥分别购建了两栋房屋(别墅型),政府依法为我们颁发证书,即五集用(97)字第4463号;户主:李学典,面积175.18平方米。另一栋 五集用(2000)字第4463号户主陈芮,面积151.14平方米。两栋共计326.32平方。2011年4月18日召开动员大会,(我的两栋房屋都在拆迁范围内)下午就开始进入拆迁。召开动员大会前,即没有公示相关资料,对房屋也没有进行评估,更无<拆迁许可证>。并将我所住片区定性为旧城区改造,我的别墅和所有房屋一起成了危旧房屋,按地方政府早就拟定好的低于市场价格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补偿方案进行实施。
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我知道这次属于非法拆迁,我依然要求按照590号令赔付,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房子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按590号令执行。我又把中纪委201131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即8号令拿出来,五通桥政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质问我“中纪委”算什么?、我违法你告我啊及在五通桥权大还是法大?……等“雷语”。谈判均围绕着五通桥不可能执行国家政策及威逼利诱迫使我接纳他们的方案。均无法达成共识,最后我无奈的成了“留守户”。
由于价格差异太大,我提出在外省邀请评估公司对我的房子进行评估,评出多少,我都接受,被拆迁办主任杨向东拒绝。之后,我家就频频被盗。房屋被毁损的面目全非,我7次向公安机关报案,派出所民警虽及时出警,但既不立案也不破案。2011年7月,被断路、断电的我在生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被迫离开了家园。2012年12月4月我给区长杨军写了第2封公开信。信发出后,没有回应。2013年1月8日,十八大刚刚结束。五通桥政府部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不得“强拆”伙同刑满释放人员王强等人毁了我两栋价值480余万的别墅。致使我无家可归。
我发现房屋被毁,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录完笔录后就去了区政府,副区长钟杰等人敷衍着,相互推诿着告诉我这事与政府无关。之后,我从“受害人”变成了“犯罪人”莫名其妙的被监视起来了。对此行为我异常愤怒多次和监视人员发生冲突,在成都和五通桥都报过案。因为“上访”五通桥公安局多次将我强行带回。2014年1月1日我和四个和我一样无家可归的妇女及两个不满6岁的孩子穿着“诉衣”在乐山市滨江路被五通桥公安局两部警车6名巡防队员及11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强行将我们带回,我被带到竹根派出所第1审讯室进行的询问,后被告知他们是奉命接我们回来。他们是人民党警察还是特权的工具?
对被毁房屋我一直请求五通桥区公安局严查幕后黑手,并提出四个疑点。
1.我的两栋房子原来都有8米高,加上政府把我两栋房子周围都挖出了3米多深,11米高的房子没有大型机机械就王强几人是怎么推倒的?                     
2.政府的门岗还在,没有政府的指令大型机具怎么进场的?
3.2013年1月8日9日的五通桥新闻都播放了推毁我家房屋的全过程,王强有能力调动五通桥宣传科吗?
4,为什么房屋被毁,政府和公安都不保护现场,当日就开始大规模的施工了。
2013年1月15日,公安告知我,陈芮名下的房子立案了。李学典的房子不予立案拒绝出具书面手续。五通桥公安局将原本应该2个月移交的案件压了长达半年后才移交五通桥检察院。我得知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先后6次去五通桥检察院要求见负责案件的检察官,都以各种理由被拒绝了。2013821日检察院通知我,因证据不足,不以起诉。当时我非常气愤的说要把它发到网上。结果“告知书”被送达的人抢走,至今没有归还。
李学典的房子,因公安局不予立案且不出具书面通知,检察院则以无权过问为由,把我拒之门外。20131230日我把造假捏造事实将李学典的房子签给李英举的政府工作人员杨向东,吕大云以渎职罪、强迫交易罪、抢夺罪向检查机关提前控告,至今不予立案。理由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但拒绝书面回复。在五通桥政府、公安局、检察院和黑恶势力的利益集团联手下,我的家就这样被吞噬了。
2013724日,在五通桥区信访局2楼会议室我有幸见到了杨军区长 。当时在会上达成共识,不去上访,不去打官司。五通桥区已赔付房屋的均可以参考,在国庆节前把问题处理好。2013913日,政府才承认被签出李学典名下的房子是我的,两栋房子可以一起谈了。因国家政策拆迁办工作人员不接受,我只能选择参考法。其他拆迁户告诉我杨树清家赔的很好,于是我就提出要看一下杨树清家的赔付方案,被拒绝。并告诉我不能和他家比,后来才知道,他家的赔付高出其他百姓的十几倍(据说本人得到的并不多)。百姓告诉我说:“杨树清家是大家吃了,所以高出你几倍都可以赔下来。你的要下来,是你自己吃,他们怎么不会同意……等”,并且得知五通桥几乎所有的拆迁部门都有低赔高报的情况,而且数额惊人。并有领导告诉被拆迁人,你不要管他们报上去是多少,只要你拿够你自己的就可以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致使百姓被坑、上级被骗、党和国家被掏空、钱流到了哪里了?。201311月针对这一现象,我再次书面要求五通桥政府公开拆迁赔付结果,拆迁办负责人告诉我,为了保护拆迁人的隐私权,不能公开赔付结果,拆迁办负责人罗俊告诉我说:“你没有资格要求我们公开”。宪法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就这样被权力机关赤裸裸的剥夺。
2014521日我第14次去乐山市信访局要求见市长(每周星期三上午市领导接待日),我有幸见到了市领导赖淑芳,就拆迁提出了五个问题。
一、乐山市政府要求五通桥政府学习的什么法律、执行的那个政党的政策?为什么“中纪委8号令”、宪法、物权法及590号令等法律法规他们都可以不执行?            
二、五通桥政府伙同公安局、检察院及黑恶势力联手,大量耗费着纳税人的钱,用一个违法来掩盖另一个违法,层层愚弄百姓,严重毁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市领导您们知道吗?对此应不应该对我们百姓有一个说法……?。
三、我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可以解读法律、读的懂国家的政策,都被“忽悠”成这样,可想而知百姓维权有多难?
四、对于我的房屋,我享有四项权利(1.依据590号令19条,相似房屋等同价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2.依据《宪法》第 10条及物权法第39条、第42条规定对宅基地等私有财产的征收赔偿。3.温家宝总理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拆迁问题要求,社会利用合理分配。4.毁坏我房子的侵权赔付。)我放弃了三项权利,只要求按市场价格对我的房子进行赔付,怎么就高了,高在那里?。
五、如果执法者都可以用违法手段来“忽悠”百姓,这将是个什么社会、还有什么诚信可言?百姓还有活路吗?
赖淑芳代表市领导作出决定:要求五通政府成立专案组,就我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该赔礼的赔礼,该道歉的道歉,该依法惩处的依法惩处。要求五通桥政府对我的房屋依法进行赔付。624日和26日,五通桥政府拆迁办,公安局,检察院三个部门,对我进行回复。程继平代表区政府给我回复我:“市里没有要求成立专案组,是你听错了。至于“中纪委8号令”上面领导说的很清楚了,不再重复、不再解释。你回去好好想想,想清楚了再来找我……等” 罗俊告诉我说:“现在是依法治国,你以为像以前啊,你想多要点就多给一点,现在不行了…….等”。公安局的秦警官告诉我,公安机也是按照严格依法办案的。被公安机关强行带回,是因为我有一定的错误导致的结果……。检察院徐科长告诉我,检察官6次不见我是避免受贿不允许见面,被抢走的“告知书”是可以给我,也可以不给我,所以被抢走了,没有什么违法违规的行为……等。看到在市领导接待室里,理屈词穷的各位领导,回到五通桥如鱼得水活跃异常,我突然感觉大家都没有错,那错的是我和国家的政策。在特权面前,我没有学会苟延残喘,委曲求全,国家不该制定政策来限制他们的特权。我应该向特权派们说;“对不起”。
我是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公职人员,深知维护社会的公平是我的职责。如果连自己的公平都不敢维护,如何去维护社会的公平?属于我的东西我可以用来做任何有益国家有益社会的事,但绝不能成为滋润腐败的土壤。因此,我请求各部门事对五通桥政府拆迁违法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严惩。还社会一个公平。还法律一份尊严,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
    
                                        2014728
抄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巡视组、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政府、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督导组。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五、五通桥区政府、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五通桥区国土局、五通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五通桥区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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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5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

发表于 2014-8-2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敢问路在何方?
  几年的信访,让我懂得了“披荆斩棘”的辛劳,让我感受到了“訪民”的心酸。祖国形式大好一片,群众路线四通八达。然而。群众路线好像是留给群众走的,官员们还是走着他们的特权路线。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官员们一手高举着“群众路线”大旗。一手高举特权的厉斧,用实际行动践踏着法律。堵在美一个通向正义的“路口”。看看信访局中星期三市领导接待日的景象,谁见到了市长?http://bbs.tianya.cn/post-free-4591758-1.shtml“訪民”们敢问一句,路在何方?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麻辣社区,给我们百姓这样一个窗口。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我第7次去市信访局,没有市领导,没有任何人来接待。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一生过的真快啊。马上我就可以退休了,10月1日我就要离开我心爱的岗位成为退休工人了。本来今天我就要休我人生最后一次的“年休假”。因为上月女儿那里有事,虽然当时我没有交假条,但是,我会把这个时间扣去的。因为我是“訪民”所以从今年三月份开始要求休假就一直没有批。所以只能自行休假了

发表于 2014-9-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样上访没用,证据留没有?哪怕是录音,跟这帮人斗,要有战术

发表于 2014-9-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

发表于 2014-9-18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官员们一手高举着“群众路线”大旗

发表于 2014-9-18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五通政府成立专案组,就我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该赔礼的赔礼,该道歉的道歉,该依法惩处的依法惩处

发表于 2014-9-18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里没有要求成立专案组,是你听错了

发表于 2014-9-1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怕是录音,跟这帮人斗,要有战术

发表于 2014-9-20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五通桥政府非法征地,少征多占,少赔多报

发表于 2014-9-2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五通政府成立专案组,就我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该赔礼的赔礼,该道歉的道歉,该依法惩处的依法惩处

发表于 2014-9-2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行为我异常愤怒多次和监视人员发生冲突,在成都和五通桥都报过案

发表于 2014-9-26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毁坏我房子的侵权赔付

发表于 2014-9-26 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召开动员大会前,即没有公示相关资料,对房屋也没有进行评估,更无<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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