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蓬安县金甲乡丁家坪社区的普通居民胡绍文,我与潘荣喜调换土地,并在村干部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但对方并不按协议办事,找乡上调解,乡干部只是敷衍了事,到最后根本就不予受理,由于对方背景强硬,我多次向县级干部反应,干部相互推脱,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各位领导帮帮我。具体事情如下:
2011年3月,潘荣喜因新建房需要占用我家的自留地,与我私下调换未达成协议,就请原村委会,党支部主持,强行调换我家自留地,然后,我到实地丈量时偶遇潘荣喜,他就追着我打,追到了街上大吵一架。经过我的丈量发现他们给出的方案太不公平,我坚决不同意,基于这种情况,村干部多次给我及我的岳父,哥哥,姐姐,邻居等做思想工作,最后迫于各方压力我只能无奈地同意了。 2011年4月,在村委干部主持,见证下,我与潘荣喜签订了《土地兑换协议》,并实地进行了丈量,说明,但未对《土地承包权证》作变更登记。当时村干部还帮他解释说”潘荣喜打我是他酒喝多了。”
协议签订后,潘荣喜强行将调换后属于我家的地当施工场地,考虑到我们两家刚刚和好,我一个平民又争不过他,他们建房也不易,就没和他计较。但他们越发霸道,2011年10月,居然强行将下水道安放在我的地里,我找村委处理,村干部竟支持他家违约超占,我的申诉得不到支持,村干部还说:”我当干部又不是为你家当的。”我很好奇,难道是为他家当的?村干部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不算人民?难道他家有钱,我家是贫民,村干部就偏向他?后来,我多次向乡党委,县信访办反映违约超占之事,至2013年5月未得到任何处理结果。
2013年5月,潘荣喜将我家的地复耕,我说我要播种,他不理,仍强行栽种菜苗。我找村干部处理,村干部承认那是我家的地,并让我播种。于是,我将他家的菜苗拔了,打算重新播种。第二天潘荣喜知道后,在街上对我进行多次追打,声称争议土地是他的,有《土地承包权证》为证。拨打110,派出所让我村乡干部处理。我多次找驻村乡干部反映潘荣喜强占我家土地之事,乡干部磨不过我,于2013年6月主持了一次调解,但调解时也只听潘荣喜的一家之言,敷衍了事,毫无意义。虽然,在6月17日,乡群工办出了份《调解协议书》,但潘荣喜并未签字承认,仍然强行占用我家土地。我多次找县信访局,他们都让我去找乡主要干部,而乡主要干部居然说:“几丈地,按南大梁高速土地赔偿标准,值多少钱嘛。”听着这话,我确实感到很难受。后来,我多次给《县长信箱》留言,得到的却是乡干部的指责,埋怨,最后让我找法院。某副乡长还在乡长办公室当着原村委书记和乡长说:“当初村干部主持,鉴证只是见证而已,公证处每天都在公证,有矛盾都找公证处么?”让我感到有理说不清,不知道以后有事,怎么相信政府。从那以后,《县长信箱》再也不受理我的诉求了。
村干部大街上摆明了大声吼,你去县长信箱告撒,你看上面管不管!!!
如今,我们这儿被改为社区,原村支书为现任社区书记。
2014年3月18日,我去县信访办反映欺田霸地无人管,他们说给乡党委书记打了电话,邓书记承诺请司法所,派出所再给我调解一次,我几次找了邓书记,邓书记说派出所,司法所接了函,同意给我处理,不要再找县上干部。可是至今杳无音信。如今,别人强占我土地,我却求助无门。潘荣喜建房有需要时,乡干部却为他多方想办法,看来,确实是像村干部说的那样“我不是为你家当干部的”,是为潘荣喜家当的。潘荣喜建房需要土地,村上解决,我在我家种地却要法院解决。
我有一个独生子,而我家现在住的是几十年前的木结构房,妻子常年多病,儿子在外上大学,无稳定收入,经济困难。维权成本与土地产值不成比例,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恢复我家的自留地或者把调换后的土地让我家使用。
谢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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